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化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修复,实现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格局。重点完成“十三五”期间启动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的验收工作。实施海洋生态区建设计划,扎实推进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污染整治,加强涉海项目工程监管,积极开展自然岸线、海湾植被修复。实施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核查整治,建设美丽海洋。加大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护力度。

  积极推进美丽田园打造。清除田园积存垃圾,整治农业废弃物,全面整治田园环境,完善田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生产设施,整治各类杂乱杆线,大力发展“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努力打造形成设施完善、生产清洁、布局合理、产业融合的美丽田园。积极培育稻田景观、果园景观、花海景观等美丽田园品牌。全面开展荒田荒地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深入开展美丽河湖打造。进一步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湿地保护和利用等重点工作,对河湖周边的景观建筑进行改造提升,同时推进水文环境优越河道的“花园河湖”样板创建工作,进一步修复河道生态系统,全面开展生态化美丽河湖整治,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提升河湖管理能力和水平,完成河湖标准化管理创建,形成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具有诗画海岛韵味的美丽河湖新局面。

  持续深化森林舟山建设。继续开展“一村万树”行动和绿色生态村庄建设,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编制美丽森林村庄建设方案,根据村庄现有条件,选择适宜的彩色树种,对围村林、进村道路、村内公园等村域进行美化彩化香化,使村庄达到“春季观花、秋季观叶、四季有绿”的景观效果,构建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村庄森林生态系统。健全村庄绿化长效管养制度,注重古树名木保护,预防和制止各类侵绿、占绿和毁绿行为。

  (二)积极开展美丽小岛建设

  以常住人口在3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单个建制乡(村)岛屿或有开发基础和前景的其它小岛为对象,按照“一岛一主题”的要求,通过全岛规划、文化引领、错位发展,提升偏远小岛环境质量,拓展旅游发展空间,打造成为具有舟山特质、适合对外交流的美丽小岛。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设美丽小岛30个。

  (三)有序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打造新时代美丽城镇,争创高等级景区城、景区镇。继续深入推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创建,打造一批美丽乡镇。继续立足海岛实际,紧扣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推进26个小城镇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推动美丽城镇实现“人、产、城、文、景”深度融合发展。确保到2022年,全市累计创建10个左右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其他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到十四五末,按照全省美丽城镇建设新的创建周期工作要求,再培育创建5个左右美丽城镇新样板;同步开展美丽城镇星级评定,全市美丽城镇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着眼全域美丽,扩面和提质并举,深化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扩面,就是要结合当地传统文化、自然资源、地域特色、产业基础的优势资源,进一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的覆盖范围。提质,就是要以“宜居、宜业、宜游、宜养”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护,根据村庄区位、资源、产业等因素,培育建设一批城镇融合型、中心集聚型、人文历史型、山水特色型、田园风光型、海岛风情型等特点鲜明、各具魅力,充分展现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示范引领村庄。以全域景区化和全域旅游创建为引领,大力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推动建房、建村、建景有机融合,积极提升乡村文化包装和旅游设施配套,不断探索畅通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转化为美丽经济的“转化通道”,实现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统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不断扩大项目建设覆盖面和受益率。注重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到2025年,全市80%以上可建应建行政村达到美丽乡村精品村标准,所有行政村建成为景区村庄。以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为载体,以点带面,推动全域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十四五”期间创建完成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启动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6个。

  (五)提升打造美丽乡村风景带

  根据道路交通、山脉走势、溪流集水区及其流向、村庄分布、人文古迹、景区景点以及农业园区等各方面因素,按照“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强村富民”的总体要求,打破县(区)、乡镇(街道)界限,充分整合已建的美丽乡村风景线、文明示范带等,丰富提升其文化内涵和建设水平,把各具特色的乡镇(街道)、行政村(自然岙口)、渔农业产业项目等乡村精品和亮点串联起来,形成风景带沿线视野范围内环境全面整治,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乡村全域美丽。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美丽乡村风景带20条。

  (六)开展未来乡村建设

  围绕农村生活链服务需求,在风貌环境上保持农村独特韵味,在功能服务上媲美城市,开展未来乡村建设。

  根据“五个导向十种场景”总体构想,以村民为中心,以市场化、生态化、数字化、融合化、共享化为导向,打造农村邻里、文化、健康、低碳、产业、风貌、交通、智慧、治理(党建)、服务十大场景,积极开展未来乡村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创建25个未来乡村试点。

  (七)强化村庄特色风貌引导

  优化空间布局,完善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统筹确定村庄功能类型、空间布局、用地规模,明确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因村制宜,注重推动集聚建设、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实用性村庄规划或郊野单元规划编制。对标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和规范,重点突出串点连线成片建景和乡村特质风貌发掘,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着力体现差异性和多元化的乡村之美。

  强化风貌管控,推进农村农房改建。结合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落地试点。继续在建设项目较多的中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开展村庄设计,体现村落空间的形态美感,打造乡村地区精品建筑项目,整体优化提升乡村建筑风貌。不断完善农村住房设计方案和通用图集,实现通用图集的动态更新,建设具有地域特色风貌的农房建筑,积极探索形成具有舟山特色的“海岛民居”新范式。继续推进农房改造建设和危房改造救助,着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建成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宜居型示范农房项目。

  (八)整治提升渔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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