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
大力提振农村消费。迭代升级消费新政,拓展消费新场景,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谋划布局新的城乡商业网点,加强社区商业、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夜间经济、在线经济、商贸特色镇(村)等多元消费平台建设。培育海岛主题游、乡村精品线、民宿产业群,提升舟山渔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畅通城乡消费经营渠道,推进城乡一体消费,共建共享。
加强城乡供求有效对接。实施新型渔农业主体提升工程,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积极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餐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模式,构建上联生产基地、下接零售终端的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各类农业主体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网上开店,支持农产品线上品牌建设。
五、实施数字化为引领的农村改革现代化行动,推进农村制度体系全面深化
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激发数据生产要素,促进农村改革集成深化,推动有利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重塑、要素重聚、资源重整,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释放农村生产力、解放农村生产力、激活农村生产力。以定海区(马岙街道)农村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深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要素制约。
(一)强化数字化改革赋能
健全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加强市县系统集成,不断完善1个数据仓、1张全域地理信息图、1个数字化工具箱,以及生产管理、农产品流通营销、行业监管、公共服务、乡村治理5大领域核心业务应用,全面支撑全领域、全主体、全周期数字化改革需求。
加快推进数字化在“三农”的应用。围绕“管”和“服”,集成和提升“肥药两制”、渔船精密智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系统,建设肥药定额标准测算、肥药“进-销-用-回”闭环管理、渔船风险识别、渔船应急救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户走访信息核对和监察等核心模块,运用农资产品经营主体、渔船状态、集体经济、低收入农户等大数据分析,构建任务触发、规划部署、目标达成、绩效评估和督查反馈的执行链。
系统推进社会事业数字服务应用。把数字化作为加快推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重要切入口,为社会空间所有人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多样、均等、便捷的社会服务。
迭代推广“浙农码”。加快舟山特色场景的应用开发,开展与浙农码系统对接。为全市涉农领域的乡村、主体、要素、产品建立统一的数字身份,作为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主入口,实现面向主体对象的“一站式”“一对一”的码上查询、码上办事、码上服务、码上营销、码上监管等功能。
(二)深化农村集成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探索推进渔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民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大力实施海岛万幢农房激活行动。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入股、合作等有效利用方式,探索形成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完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和活化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机制。切实做深做细做活做好社区村体制改革完善后半篇文章,推动村集体“三资”全面融合发展。推进渔农村“股权”抵押融资工作,加强渔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扩大交易品种、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
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探索开展适合农业产业链、农村基础设施的融资服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聚焦高效生态现代渔农业、美丽乡村建设、新型渔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市每年专项安排2亿元以上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优先保障乡村振兴领域金融需求,推动涉农领域融资降成本。力争2021-2025年,全市涉农贷款新增439亿元,农户贷款新增210亿元。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渔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积极开展渔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大力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渔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使用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大力发展服务“三农”的现代支付网络,积极推广移动支付办理资金结算和渔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深化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推进“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信用县”创建。创新政银担保合作机制,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三)完善“三位一体”渔农合联体系
完善渔农合联组织体系,强化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功能,积极参与现代渔农业服务体系、城乡商贸服务体系、渔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和乡村环境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渔农合联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会员信用评定和授信服务全覆盖,建设具有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功能的现代渔农业服务中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更多涉农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或购买方式由渔农合联或其他主体承担。引导渔农合联会员合作投资涉农产业和为农服务项目,形成以各类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合作经济发展格局。
(四)推进共同富裕新格局改革
实施新一轮村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五年行动。组建强村公司,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物业经济,创新发展服务型经济。鼓励发展村集体经济“飞地”抱团项目。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资源资产折价入股、合作开发或自主开发、发包经营的方式,整合盘活域内优质资源资产。用好用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渔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通过产业带动、项目帮扶、资金支持、就业帮扶、消费增收等渠道,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聘请职业经理人,引入有实力、懂农村、善经营的团队,推进村庄市场化经营。吸引青年、乡贤返乡回乡,以投资、入股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65%以上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促进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建立县村户一体帮促机制,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开展单位、企业、公益组织扶村结对行动,全面推进全域党建联盟,积极推行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创建一批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村、示范带。
多渠道、多元化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持续、普遍、较快的要求,努力推动农村居民工资性、财产性、经营性收入及转移支付收入协同增长,推动土地流转金、股金分红、养老金、经营租金、劳动薪金稳步增长,通过“五金富民”不断提升农民增收能力,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到2025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缩小到1.60∶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