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
1.积极融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加强干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的合作交流,通过组织校际互访、校长挂职、教师跟班进修、随班指导等活动,推进干部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发展。制定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培养计划,定期选派干部教师赴上海等名校跟岗跟班学习,选派校干参加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和教师校长领航工程项目。积极参加长三角地区教育教学交流、培训与竞赛。定期邀请上海等地的教育名家采取专家讲座、专题报告等方式介绍先进管理经验、教育教学经验。充分利用 “长三角中等职业学校一体化发展顾宏名师工作室”,大力开展区域陶铝新材料、新型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专业名师培育活动。广泛开展学校结对共建活动,鼓励我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与长三角优质学校“一对一”结对,开展全方位的深度合作。探索托管办学新模式,聘请长三角优质学校对我市薄弱学校实行委托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结合长三角地区产业趋势和淮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构建定位清晰、横向互补、纵向贯通、系统配套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积极推进教研一体化,共享精品课程,共享优秀课堂教学案例。
2.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深化与周边国家、友好城市和友好学校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形成文化互融、经验互鉴、交流更加密切的新局面。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走出去,共建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人文交流基地,培养一批“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
专栏9 长三角教育重点合作项目
扎实推进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与长三角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在人才供需、管理创新、成果转化、校企合作、就业创业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新的职教平台,推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联合发展,完善我市中职教育的办学模式,助推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职教品牌校,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积极引进长三角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为淮北基础教育资源注入新的活力,着力打造淮海经济区最具规模、高质量、现代化、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学校。加强智慧学校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省级教育资源平台,实现教育资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积极促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协同发展,组织开展长三角地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特色地方品牌创建活动。
(八)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育队伍
1.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实施新时代师德师风提升工程。加强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师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师德教育方式,持续开展“铸师魂、守师道、立师表”专题教育活动。每年9月份开展师德建设月系列活动,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挖掘淮北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具有淮北特色的师德教育基地。坚持把师德素养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励表彰的首要参考依据,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零容忍”。
2.持续推进教师管理体制创新。创新和规范教职工编制配置与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在县域范围内建立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县(区)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励的新机制。推进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积极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流动,继续开展市直学校教师赴乡村或薄弱学校支教、县区乡村或薄弱学校教师赴市直学校挂职锻炼工作。创新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规范新任教师招聘,加强优秀教师引进,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和公费师范生接收工作。规范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备,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班主任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建立基于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争取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健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和考核评价制度。
3.不断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借助淮北师范大学在教师研训上的专业优势,搭建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校地交流平台,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三位一体”的协同培养培训机制。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丰富教师教育培训资源和形式,推动形成集教育、教学、研究、学习为一体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教师研训体系,促进教师终生学习和专业发展。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思政课教师专业素养,落实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轮训制度,培养思政课“种子”教师。持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健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机制,壮大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4.大力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实施学校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相结合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校级管理干部梯队、青年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干部交流轮岗,落实澄清保护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常态化开展校(园)长任职培训,确保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新任校(园)长持证上岗。落实每5年一周期的校(园)长全员培训制度,有计划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赴长三角等发达地区或市内名校挂职锻炼,依托名校长工作室等平台,加强条块交流、实践锻炼、跟岗学习,提升教育管理干部管理能力。推行校(园)长职级制改革,推动校(园)长队伍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省内著名、全国知名的教育家型校(园)长。强化任期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健全激励与退出机制。
专栏10 新时代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轮训。推行“双培养”,将优秀教师发展为党员,在党员培养成优秀教师。健全师德培训、考核、激励、问责等长效机制,建立师德评价核心指标体系,构建完备的教师荣誉体系,建立教师诚信档案,落实“红黑名单”制度。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对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完善教师编制配置,全面推行中小学编制“周转池”制度,优先向乡村学校和缺编严重的音体美等学科倾斜。完善教育 人才队伍引进、聘用、流动机制,持续推进高水平 教育人才梯队建设。统筹推进 干部、党员、教师研训一体化培训计划,完善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等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做大做深教育人才储备“蓄水池”。优化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激发干部、教师队伍的工作活力。
(九)完善教育评价导向功能
1.完善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把“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作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根据国家和省级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经费分配、评优评先、工程项目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师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