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权责分明、用人自主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管理,规范岗位设置政策措施,形成统一标准、统筹聘用的管理体系。强化聘用制度,完善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和处分等管理办法。积极推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不断完善体现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分类公开招聘,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全面落实科研人才创业创新政策,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

  2.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规范收入分配和表彰奖励秩序。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研究制定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调整政策,完善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与考核挂钩的发放办法,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激励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落实上级制定出台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政策体系。统筹评比达标表彰和规范行政奖励,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行政奖励工作。

  3.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缩小工资水平差距。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五)创建共建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政府调整劳动关系能力建设、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坚持统筹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完善劳资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力度,促进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多措并举推动共建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发展。

  1.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队伍能力提升、企业劳动用工体检、劳动关系工作信息化服务、企业及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专项行动,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强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研究制定符合嘉兴实际的新业态和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2.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持续抓好“无欠薪”县(市、区)动态管理和常态复核,纵深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欠薪联合预警指挥、工资支付监管、劳动纠纷治理一体化、劳动保障信用监管“四大平台”全面应用。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协同相关部门推进信用审查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探索推进“互联网 监察”综合执法改革,探索新业态工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劳资专管员持证上岗。持续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和掌上执法办案效能。定期开展残疾人、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检查,保障合法权益。

  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聚焦办案质量,开展仲裁办案质量提升行动和“建标准院、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建设活动,推进劳动争议调裁诉衔接机制改革,优化维权服务。突出源头治理,不断加强对基层兼职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培养,推进企业、商(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和镇(街道)多元化解工作,实现多数劳动纠纷就近就地化解。深化数字仲裁建设,实现劳动人事争议网络维权保障水平智能化,以数字赋能实现智慧仲裁。加强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作,推动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专栏6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项目

  01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

  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扎实推进我市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到2023年底,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全市开展劳动用工体检10000家企业;全市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7000名;打造国家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组织1-2家,省级10-20家,市级100家;培育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1-2家,省级20家,市级50家;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得到全面推广和普及。

  02 仲裁办案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统一全市仲裁文书制作、庭审规范与审理流程,深化要素式办案改革。推广调解仲裁网络平台,推进网络仲裁庭、调解室建设,逐步推进庭审与裁决书上网公开。

  (六)构建“数字人社”新格局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数字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聚焦“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字赋能、现代化”五大改革特征,以重大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为切入点,以破解问题为工作导向,建立感知灵敏、决策科学、执行精准、服务高效的“数字人社”。

  1.推进政务运行与服务数字化改革。优化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系统,提升机关协同办公、政令智达能力,加强智慧督查、风险管控、数字化评价等方面的建设,与决策部署和监督评价环节衔接融合,形成数字化政务运行体系;借助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的业务流程、经办模式、手段工具等进行系统性重塑。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办易办”,实现数据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经办规范的迭代升级机制,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就近办”“一件事”集成办,丰富政务服务供给渠道,探索推出政务机器高频事项受理服务,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对公共服务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方便群众。

  2.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治理与执法监管数字化改革。聚焦“重大任务、年度目标”,全面梳理核心业务,推进核心业务数字化。构建“重大任务”贯彻落实的综合集成机制,构建全域智慧协同治理综合应用。提升数字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智慧技能、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全周期管理,智慧仲裁等应用,探索建立电子劳动合同在新业态的应用,推进长三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开展政策、基金、执法、资金监管,形成闭环式监管,构建风险管控体系。

  3.推进决策指挥与体制机制数字化改革。完善“人社指数”,形成“用数据说话、决策、管理、服务、指挥”。通过网络汇聚众智,大数据辅助,围绕推进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人事管理、劳动关系建设、信访维稳等,以及重大风险防控等决策需要,打造“一屏掌控”的中枢驾驶舱应用场景;全面构建一整套与“数字人社”相适应的行政执法程序、体制机制和制度框架,构建“对标争先”的改革“赛马”机制,以项目化运作方式,推进全市改革试点和成果推广。实现“数字法治人社”,推动法治建设重要领域体制机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系统重塑。建立从政策法规到数据的统筹推进机制。深化内部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机关和事业单位条块整合、业务融合。构建覆盖数据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推进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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