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银行机构自身发展战略、服务能力进行差异化的定位,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乡村下沉服务网点,村镇银行要加快向重点乡镇延伸网点,增强服务覆盖。加强乡村网点“智能化”改造,加快多媒体终端等智能设备布设,实现客户自主办理个人业务、互联网预填单、近场支付等功能。全面开展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pg电子官方的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鼓励各类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探索将支持助农取款服务、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与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不断拓展和提升服务站(点)的网络价值。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打造乡村金融服务生态圈。大力发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提升电子交易占比,优化形成线上与线下结合的立体交易网络,实现随时随地办理业务。切实加大营业网点小面额自助兑换机具配置和维护工作力度,规范营业网点现金服务相关制度公示内容和形式,构建现金服务共享信息平台,统一现金服务质量标准,努力夯实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现金服务的工作基础。

  4.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健全农村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机制,依法保护乡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实现农村地区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强化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企业等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针对不良资产司法处置渠道单一、处置过程中银行机构议价能力弱、变现周期长、标的额兑现率低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县域不良资产统一处置平台,着力提升不良资产处置的质效,不断提升金融债权的保障水平。

  第七节消费帮促

  坚持市场化导向,注重尊重消费者意愿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注重挖掘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潜力,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将消费帮促产品纳入全县各级工会福利采购清单,县内各级工会按照“用于采购消费帮促产品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当年职工福利支出总额10%政策标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消费帮促产品。发挥帮促工作队后方单位优势,开展订单式消费,鼓励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广泛动员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通过“百企帮百村”精准帮促行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捐”等方式,带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促。

  开展消费帮促产品进机关、食堂等活动,引导鼓励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优先选用重点帮促村农产品和服务;积极参加省级机关食堂、“万吉大丰汇”等产销对接活动,集中展示推介消费帮促产品,大力推动优质农副产品“走出去”。

  专栏5:拓宽消费帮促路径

  1.打造“一馆一城”。与苏宁控股签订合作协议,合力打造中华特色馆•涟水馆,在安东大厦建设涟水馆实体馆,在苏宁易购网中华特色馆网上销售平台同步增加涟水馆内容,借助苏宁易购强大的品牌优势、成熟的营销模式和完善的销售网络,销售优质农副产品。

  2.建立“两线三区”。坚持线上线下联动,与南京银行合作,在涟水支行营业厅搭建消费帮促线下专区,将扶贫产品入驻南京银行线上惠农帮促专区,在南京设立江苏馆涟水专区。

  3.设立“帮促专柜”。开展“帮促产品进高速路服务区”活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的黄金货架设立“苏铁号 百菜鲜”消费帮促专柜,推销帮促产品。

  第八节兜底保障

  以人民为中心,把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制度化保障范围,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慈善帮促,健全完善城乡统筹、政策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

  1. 对需要救助人口早发现、早救助

  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低。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救助措施。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强化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适当扣减。全面落实低保渐退缓退政策。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等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救急难,探索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实施临时救助。强化社会参与,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服务民生改善、乡村振兴。

  2.医疗保障

  到2025年,全县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框架,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实现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医疗卫生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整合优化全县基层防保机构,确保基层防保人员、设备、经费满足工作需求。强化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按照要求适时调整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经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效率与均等化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疾病诊疗规范化。实施人才强卫工程,为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完善“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建立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等健康养老服务。开展乡村医疗互助模式,可以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极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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