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了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国卫妇幼发〔2021〕33号)和省卫健委《江苏省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苏卫妇幼〔2021〕16号),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扛起三大光荣使命,以儿童健康为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监管,推动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儿童提供全过程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保障儿童健康权益,全面提升儿童健康素质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儿童优先,共建共享。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障儿童健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加强农村地区儿童健康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缩小城乡、地区之间差距。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构建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质升级。完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临床服务功能,强化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群体保健功能。贯彻落实全生命周期理念,为儿童提供全方位、主动连续的健康服务与管理。
(四)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发展。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走出具有宿迁特色的儿童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一)孕产妇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达98%以上,确诊病例干预率均达100%;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4‰和5‰以下。
(三)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1%以下。
(四)儿童肥胖、贫血、视力不良、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健康问题得到积极干预;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5%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五)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六)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
(七)儿童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
1.完善防治工作网络。贯彻落实《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
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规范设置和管理婚前孕前保健门诊、产前筛查机构,根据孕情变化科学规划布局出生缺陷筛查诊断网络,建立健全县级能筛查、地市能诊断、区域能辐射,防治康管一体化、运转有效的出生缺陷早诊早治防治网络。
2.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做实一级预防,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统筹推进婚育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强化二级预防,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针对先天性心脏病、遗传病等重点疾病,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推进三级预防,逐步将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等疾病纳入筛查病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均保持在98%以上。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
3.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前诊断(筛查)、遗传病诊断等技术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协调联动,动员辖区内居民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将患有精神疾病等家族遗传病或其他严重健康问题的孕妇作为重点人群实行专人专案管理,提高严重遗传性疾病孕妇产前诊断率。出台阳性病例转介随访工作指南,加强“筛查-诊断-治疗”等闭环管理。设立市县两级质控中心,加强辖区工作的监督指导。继续落实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监测,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鼓励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增加免费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项目。
(二)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
4.加强救治中心建设。持续加强市、县两级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质量评估。规范新生儿转运流程,鼓励有条件的救治中心配备独立的新生儿转运车, 提高新生儿转运安全保障水平。
5.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制定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加强危重新生儿早期识别和评估。强化救治中心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健全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推进专科联盟建设,鼓励开展跨区域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协同。
6.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密切新生儿科与产科合作,加强新生儿外科建设,提升早产儿尤其超早产儿的救治能力,提高救治成功率和长期生存率。加强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确保每个分娩现场均有1名经过培训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推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家庭参与式看护运行模式。
(三)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行动。
7.丰富新生儿保健内涵。强化新生命连续健康监测与保健服务,保障胎儿和新生儿健康。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保健护理和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就诊。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强化早产儿专案管理,促进早产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和早期发展,不断提高早产儿专案管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