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宿州市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五年。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宿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灵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立足灵璧县的特色和基础,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精准总结过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问题,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明确“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各类相关规划和制订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全面推进“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建设美好灵璧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范围:灵璧县全域;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年-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基础和形势分析 1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
第二节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5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6
第二章 规划总则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9
第三节 总体目标 10
第四节 指标体系 10
第三章 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全面转型绿色发展 12
第一节 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2
第二节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12
第三节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13
第四节 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4
第四章 深化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4
第一节 坚持减污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4
第二节 坚持协同治理,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15
第三节 坚持“三水统筹”,绘就人水和谐美景 19
第四节 坚持分类防治,确保净土开发利用 22
第五节 坚持噪声监管,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 26
第五章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27
第一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7
第二节 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管理 28
第三节 健全核与辐射安全保障 29
第四节 构建现代应急管理系统 30
第六章 优化生态格局,牢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31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31
第二节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 31
第三节 构筑灵璧生态安全屏障 33
第四节 拓宽“两山”转化途径 34
第七章 深化农村治理,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5
第一节 强化农业污染治理 35
第二节 全面整治农村环境 36
第三节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37
第八章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38
第一节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38
第二节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42
第三节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43
第九章 重点工程 44
第十章 保障措施 44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44
第二节 明确责任分工 45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45
第四节 加强考核评估 45
附表 灵璧县地表水各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表 46
第一章 规划基础和形势分析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灵璧县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十三五”期间,灵璧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断上升,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升11.25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0.4%,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7.2%,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及水质达标率均为100%,5个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2020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达标率为80%,无劣v类断面,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有序推进岳罗河、界洪河黑臭水体修复工程,城区黑臭水体修复基本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面,cod削减805吨、氨氮削减132.6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现零增长,达到上级目标考核要求。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20年,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0.77%,获评“安徽省园林县城”,生态系统结构和格局基本稳定。
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期间,灵璧县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三次产业结构由2016年26.9:28.1:45调整为2020年21.8:23.4:54.8,三产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突出,产业结构“三二一”态势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企业数由2016年11家增加到2020年23家,实现翻倍增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由2016年19.7亿元增至2020年25.2亿元。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20年单位gdp水耗较2016年下降30.5%,2020年单位gdp能耗较2016年下降13.6%。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等措施,全县碳排放强度大幅下降。2020年燃煤、燃油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较2016年降低64.75%、91.25%。
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进展。“十三五”期间,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灵璧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聚焦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采取联合执法、强化巡查、约谈交办等方式,加大全县大气污染监管力度。坚持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并重,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全面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散煤专项整治、工业污染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重点任务。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定137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时段采取差别化管理、错峰生产等措施。全面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主城区81家和镇建成区147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完成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先后实施减排项目15个,攀望、百通达等重点工业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vocs综合治理。巩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监管,70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强化移动源管控,淘汰1839台黄标车。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督查,共督查300人次,检查污染源525个,交办突出问题52个,通报典型环境问题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