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多样化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依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健全兜底性、分级分类管理的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政策,推出建立长期照护险。鼓励开发长期照护商业保险项目,推出长期照护保险产品和服务,促进长期照护保险多层次、多样化发展。依据省、市相关政策,落实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机制。探索建立定向培养及引进长期照护人才制度。

  4.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和救助制度。建立老年社会福利筹资稳定机制,鼓励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公益活动,积极引导社会捐赠,增强经费投入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基金和彩票公益金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层次,推动社会保障标准从保障最低生活上升到尊严体面生活层次,逐步满足城乡老年人追求更高品质生活愿望。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做好社会救助的精准扩面,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及时发放高龄补贴。

  5.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制定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依据老年人群体的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状况,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适时调整基本养老清单目录。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结合护理需求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两个维度,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基本养老需求。

  专栏 1 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保障

  优化长期照护资源配置:养老机构应设置认知障碍专区,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性、全方位服务,并为社区内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技术指导、喘息等支持性服务。引导多元主体进入长期照护服务市场,增加社区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护理型床位供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优先满足本县失能失智老年人的专业照护需求。到2025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每万名老年人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95%。

  完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渠道,形成长期照护理服务的经济保障机制。健全养老服务补贴,根据失能失智老人的数量、程度、照护时间等划分等级,给失能失智老人家庭予以一定补贴,根据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失智老人所提供照护服务水平,给予政策性奖励和补贴。推进保障制度覆盖本县籍常住失能失智老年人,统筹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资源,积极引导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二)健全高水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全力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努力打造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的“幸福颐养标杆区”。

  1.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任务,加快建设广分布、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县养老院功能升级,全面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社会交往和安宁疗护等长期护理综合服务,打造县域机构养老服务标杆。组织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改造提升计划,促进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积极探索养老机构与政府、科研院校互利共赢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促进养老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转化应用,助推养老服务品质提升。拓展多元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路径,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作用,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创新“养老管家”服务模式,培育本土化连锁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和养老服务品牌。

  2.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普及行动。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打通居家、社区、机构彼此独立的服务路径,整合碎片化照护服务,形成医疗护理、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相结合的养老护理服务方式。建立健全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发展集中式医疗康复照护服务或居家式医疗康复照护服务。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布点落地;促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拓展服务功能,发展上门生活照料、医疗诊断、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打造连续、高效的医疗康复和长期照护服务模式。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人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落实好在职子女陪护假、探亲休假等制度,探索方便职工探亲和照料老年人的相关政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加快老年人居室适老化改造。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开展“互联网 养老”服务,实现服务的智能化、数据化和人性化。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等服务全覆盖。

  专栏 2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着力实施《缙云县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促进全县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确保全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8%。推动养老机构与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参与等级评定,构建养老服务质量保证机制。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县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工作,所有敬老院均达到国家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到2025年,力争有一家养老服务机构达到五星级标准。

  推动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 互联网 信用”机制,健全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养老服务和产品监管,监督检查结果纳入信用档案,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机制。

  推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丽水市养老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建立缙云县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标准体系,统一、规范全县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养老人才技能评价和激励制度,将一线养老照护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对具有中高级照护师任职资格的从业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对养老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职务晋升适度倾斜。到2025年,完成培训养老护理行业技能人才3000人次以上,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

  3.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实施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照料服务融合推进计划,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转型升级,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自然村设立养老互助点工作,探索建立村民利用自有闲置房产开展养老服务等新型互助养老模式。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探索建立银龄互助、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者服务、养老时间银行等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巡回上门服务。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鼓励各地通过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子女缴纳等方式设立养老基金、孝德基金,拓宽农村养老服务筹资渠道。

  (三)健全高品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强化健康老龄化理念,按照大卫生、大健康要求,构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一体的综合连续、全面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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