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 75以上 80以上 预期性
新增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项) 144(累计) 10 预期性
新增主持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项) 155(累计) 20 预期性
新增“品字标”品牌认证认可(家) —— 30 预期性
工程质量 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 家级奖(个) —— 3 预期性
“钱江杯”等省级优质工程奖(个) —— 20 预期性
服务质量 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 85.21 90 预期性
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 —— ≥95 预期性
新增省、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家) —— 5 预期性
环境质量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6.4 95以上 约束性
新增无废细胞(个) 67 50 预期性
生活垃圾增量控制(%) —— 1%以内 约束性
全域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细颗粒物平均(pm2.5) 浓度(µg/m3) 26 28µg/m3左右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设三个强县,提升质量发展能力
1.建设标准强县
(1)推进标准创新。构建全链条标准化服务体系,以标准为引领,畅通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为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提供信息咨询、教育培训、标准制(修)订、实施评价等服务,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等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提升行业话语权。引导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定;推进轴承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公共服务标准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提升产品质量、增强管理效率、优化生产流程中的作用,以标准提升带动质量提升。
(2)实施示范项目。在轴承、高端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持续推动国家级轴承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全国中小型轴承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等多项示范区建设。结合试点示范项目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应用,通过试点示范,推进质量提升发展。
(3)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推进知识产权“集成式”改革,以知识产权“最多跑一地”为引领,厘清质量发展、公安、司法、文广旅游等部门职责,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能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探索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围绕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智能装备小镇等平台,打造“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强化主导大产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实现知识产权“一件事”办理覆盖率100%。构建“财政贴息 政府补偿 政策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或风险补偿机制,实现政策性风险管控全覆盖,打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昌经验”。优化知识产权“网上办”服务,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网上易办、网上愿办”,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实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到2025年,实现全县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30件以上。助力知识产权“证券化”突破,深化与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合作,服务科技型企业科创板上市,争取两年内实现新昌科创板零的突破。
2.建设质量强县
(1)优化发展激励机制。完善省政府质量奖、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等激励制度,鼓励在“浙江制造”标准、“品字标”品牌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制造业增加值率、中国质量奖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质量技术攻关,引导企业提高制造能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加强政府质量工作激励,大力实施“雏鹰行动”“雄鹰计划”“凤凰行动”,培育一批掌握产业“专精特新”技术“小巨人”“隐形冠军”“单打冠军”。
(2)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质量基础“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集聚市场要素资源优势,在轴承、高端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行业推动质量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服务、计量、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创新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建立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品字标”为主的区域性品牌互认及培育保护机制,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共享实验室”建设,持续推动社会检测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推行共享标准,实现开放实验室工作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检验检测实验室开放,鼓励实验室提质升档,积极申报国家实验室;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等措施,鼓励中小微企业使用优质资源;严把“共享实验室”准入关,加强开放共享服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评价改进,确保服务优质高效;鼓励“共享实验室”加大软硬件投入,持续提升实验室能力。探索产学研众创共享的高质量创新模式,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打造“众创共享科创云平台”等开放式创新服务大数据平台,谋划创新服务新模式。
(3)积极推动质量共治共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质量共治模式,统筹科普资源、推进科普工作和政策宣传解读,健全公众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会学会等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深入开展“质量专家进企业”“质量讲堂进社区”“质量教育进课堂”等质量教育活动,开展“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4)夯实城市质量基础。实施制造业计量基础提升工程,为推动企业导入国际测量管理体系,完善产业技术创新计量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帮助企业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购置万能试验机、温湿度检定箱等不断提高计量服务能力。推动认证认可,积极调动企业认证认可积极性,引导企业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
3.建设品牌强县
(1)推进“浙江制造”。围绕行业特色、产业块状、制造业单打冠军等完善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作,积极推动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材料、时尚服装、智能家居等行业产品制订“浙江制造”标准。持续开展“品字标”品牌建设工作,围绕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材料、时尚服装、智能家居等重点产业,以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单打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迭代升级。实施“品字标”贴标亮标行动,全面实现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不断增强“品字标”品牌的市场知晓度、消费者满意度。加大对“品字标”品牌的宣传推广,将其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在国内外打响“品字标”品牌。帮助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分层次鼓励企业按“浙江制造”标准组织生产,引导各层次企业梯度提升,助推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