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将呈现以下趋势:生态环境保护经历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布局的转变,由治标为主到治本为主的转变,由抓末端治理到抓全过程治理的转变。生态化建设进入关键期,即进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破坏恶化的胶着期,目前虽有好转,但整体仍不乐观。
(二)机遇与优势
“十四五”是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和实施新“两步走”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力度,突出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度融合,将成为“十四五”时期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的立足点与出发点。
(1)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战略机遇。一是环境保护战略地位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仍是今后五年发展的总体方向,“两山”理论是今后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二是环境保护法律地位提升,随着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今后五年环境保护法律地位将进一步提升。三是环境保护认识水平提升,绿色发展成为国家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人民生态文明意识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进步而逐步提升,保护环境逐渐成为社会各阶层主动行为。四是“两高”融合战略步伐不断加快,“两高”融合是呼应国家重大战略的现实需要,通过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依托高质量的产业支撑,在更大范围布局大健康产业发展蓝图,有利于两区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战略,对园区循环发展、环境质量改善以及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提供有利契机。
(2)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生态环境仍存在短板,面临诸多的挑战。一是污染物产生量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未彻底解决,“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仍将带来较大的污染增量,而环境承载能力处于极限,产业转型升级产生的正效益无法立即显现,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仍将比较突出。二是防污治污能力与高位污染负荷不匹配,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不能保证最基本的处理处置能力,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环境保护管理能力与繁重、专业的环境管理任务不匹配,现有的人员队伍、专业技术及装备水平还满足不了量大面广的环保监管任务,加上政府机构改革后,赋予了生态环境部门新的职能,但相应的人员未配备到位,矛盾加剧。四是公众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诉求将不断提高,但环境污染的复合型和治理的复杂性日益明显,非常规污染因子的影响将进一步显现,实现环境质量根本性、持续性改善依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仍需付出艰巨努力。
总的来看,“十四五”时期,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环境保护挑战与机遇并存,是充满希望、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和战略机遇期,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集中力量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的规划目标。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中央、江苏省和泰州市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以美丽泰州建设为主线,以源头治理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持续转型升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绿色发展。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突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二氧化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调整,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有效传导,牵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从生态系统整体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坚持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生。以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增加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宜人气候等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探索新机制、尝试新举措、谋划新发展,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改革方式化解历史问题。
坚持协同发力、共建共享。聚焦生态共建、污染共治、风险共防、政策共商、资源共享,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企业责任,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能力;引导公众参与,保障公众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全社会共治合力。
第三节 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