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固废管理工作,抓好工业固废及污染地块专项治理,成立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固体废物开展深入排查。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制定了固体废物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开展固体废物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区内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思想及长江固体废物污染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开展长江清废专项行动,全面摸底排查滨江工业园区固废及砂土堆存点位,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固体废物点位核查清单并督促问题点位进行整改;完成省级以上重点监管产废企业检查,并签订《危险废物环境守法主体责任承诺书》;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工作,对于危险废物累计贮存100吨及以上的化工企业未完成削减库存任务的进行挂牌督办,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重点做好可胜、可利、巨腾公司含磷污泥处置,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推动滨江垃圾中转站扩建项目。

  (五)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十三五”以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全区未发生一起重特大水环境污染事件,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连续五年均达到考核要求;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o3和pm2.5仍为首要污染物。

  (六)污染减排有新举措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协同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减排工作不断加强。

  (1)深挖工程减排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完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督促区内污水处理厂实施工艺优化扩容和提标改造;联美生物能源和金泰环保热电实现超低排放改造,泰帆、威亨等公司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万达彩绘停止高污染燃料使用,淘汰小型燃煤锅炉。积极开展重点工业企业vocs污染治理,逐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系统(ldar);积极推动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实施。通过工艺优化、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排放监控、末端治理等全过程污染管控措施,进一步挖掘减排工程,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2)强化结构减排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化工转型升级,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落实“三个一批”,对无牌无证、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立即进行停产,实施“两断三清”,对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但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依法限期整改;对于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效果一般的企业,督促其限期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大管理减排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不断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积极落实泰州市《绿色金融实施方案》,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推广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

  (七)生态建设上新台阶

  (1)开展长江生态修复工作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坚持“山水林湖田草是一个整体”的思想,大力推进“退圩还湖”、“空转绿”、“建绿、扩绿、补绿、透绿”等工程。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完成南官河生态绿化工程(通港路至通江西路南段)(23万平方米)、长江生态绿化工程(18万平方米)、海泰油品南侧生态绿化工程(8.4万平方米)等;实施滨江生态公园(总面积8.8万平方米)建设;健康长江泰州行动中,完成长江造林1241亩任务;通过退圩还湖、搬迁整治等工程,如新港船舶关停拆除,厂区恢复绿化,完成了生态修复;加快推进绿色通道、江河湖渠生态防护林、村庄绿化、农田林网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开展“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拆除违法建筑物;大力推进城市绿地建设。

  (2)推进“三线一单”划定及管控工作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根据《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红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完成国家、省级生态空间管控调整,严守生态空间管理规定;优化调整生态红线区域,经省环保厅确认省级生态管控区域面积增加6.7平方公里。根据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2019年泰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化工企业的关闭退出和整治提升工作。

  (3)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积极落实泰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35”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镇村环境保护,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建设。着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修复和村庄人居环境提升。目前,野徐镇、明珠街道、凤凰街道、白马镇(陈家村)、大泗镇(前进村)、刁铺街道、许庄街道、口岸街道引江社区等顺利通过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验收并命名。

  (八)执法监管有新思路

  (1)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垂改工作。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创新环境执法,建立联合执法、驻守检查的执法模式,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健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推动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2)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要求。

  综合运用区域限批和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坚持重典治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3)做好环境信访调查处理。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实行环境信访24小时值班制度,信访人员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转变监管模式,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延伸“河湖长制”和“断面长制”,充分发挥媒体公众力量,开通公众微博、微信公众号,通过媒体或公众进行全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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