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研究所
2021年12月
丰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项目负责人:
朱文龙 副教授 高级规划师
项目参与人员:
张红英 副教授
王 芳 讲师 注册规划师
张欣雨 硕士研究生 城乡规划学
陈 晨 硕士研究生 城乡规划学
邢厚龙 硕士研究生 城乡规划学
周 晶 硕士研究生 建筑设计及其原理
岳 迪 硕士研究生 建筑设计及其原理
黄威豪 硕士研究生 建筑设计及其原理
中国矿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研究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一条 指导思想 4
第二条 规划目的 4
第三条 规划原则 4
第四条 规划依据 4
第五条 规划范围 4
第六条 规划期限 4
第二章 规划编制背景 4
第七条 丰县发展特点 4
第八条 社会经济概况 4
第九条 城市建设发展 4
第三章 住房发展评析 4
第十条住房总体特征 4
第十一条住房现状评估 4
第十二条 存在的问题 4
第十三条 住房发展形势 4
第四章 住房发展规划 4
第十四条住房发展目标 4
第十五条人口规模预测 4
第十六条 住房需求预测 4
第十七条住房需求分配 4
第十八条 年度供应计划 4
第十九条 中长期(到2035年)住房发展目标 4
第五章 住房布局引导 4
第二十条 布局考虑因素 4
第二十一条 住房建设总体空间布局指引 4
第二十二条 规模空间布局 4
第二十三条 公共设施配套 4
第二十四条住房供地原则 4
第二十五条 住房土地来源 4
第六章 住房发展措施 4
第二十六条 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
第二十七条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4
第二十八条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4
第二十九条 大力实施人才住房建设管理 4
第三十条 改善环境,提高居住品质 4
第三十一条 科学规划,践行安居工程 4
第三十二条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 4
第三十三条 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4
第七章 规划实施机制 4
第三十四条 建立年度实施计划 4
第三十五条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4
第三十六条 推进规划相互衔接 4
第三十七条 提高公众参与力度 4
第八章 附则 4
第三十八条 生效日期 4
第三十九条 解释权限 4
项目库 4
附图 4
01 居住用地现状图 59
02 居住用地规划图 60
03 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规划图 61
04 居住用地分类布局图 62
05 居住用地开发时序图 6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徐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等国家、省、市会议精神,为丰县中心城区的住房发展提供建设指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实现全县城区居民“住有宜居”为主要出发点,建立住房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省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丰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目的
(一)准确把握“十四五”住房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