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管理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探索“环境修复 开发建设”等模式,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重点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以及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二次污染,督促落实设立公告牌、污染土壤转运报告、异地处置跟踪监控、二次污染防治等措施;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鼓励绿色低碳修复,探索对污染地块绿色低碳修复开展评估。

  4. 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配合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双源”为重点,配合开展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专项调查,摸清全市地下水环境底数;结合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果,掌握重点污染源(区域)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维护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

  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漏改造;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相关企业要履行地下水污染防渗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等义务,科学设计监测井位置和深度并进行监测;加强报废矿井、钻井或取水井管理,建立报废矿井、钻井等清单,开展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

  推进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建立地下水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明确保护区、防护区和治理区分布范围和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围绕地下水国考点位超标情况,开展污染溯源调查,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防控或治理措施;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园区等地下水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明确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清单,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

  专栏5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工程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耕地结构调整,对三类地进行监测和动态调整。

  建设用地管控与修复。开展弋江区、镜湖区等相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芜湖造船厂原厂址二期地块及原安达矿业加工厂地块土壤修复。

  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实施芜湖市弋江区白马矿坑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南陵县历史遗留矿区污染源整治试点、繁昌区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

  地下水调查评估与管控。配合开展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专项调查;开展地下水国考点位污染溯源调查,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

  1. 生活垃圾精细化处理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体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合理布局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向农村地区延伸,到2025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推行定点定时与预约相结合的收集模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精准作业;优化垃圾转运站布点,加强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点规范管理,强化垃圾转运过程及中转站垃圾渗滤液收集工作,提高分类转运作业水平。

  补齐末端治理短板。加快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等终端处置能力;补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短板,落实芜湖市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及再生利用体系。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探索定期集中收集、设置专用回收箱等形式,减少可回收物混投情况;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定期统计总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收运的可回收物数据;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按工程渣土、混凝土块、砖瓦碎块和其它等四类对建筑垃圾进行划分,严禁将危险废物、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推行装配式建筑及商品房全装修等建设方式;优先就地利用、就地减量,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合理利用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推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严肃查处未经核准的个人和企业进入建筑垃圾处置市场。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市政工程构配件等新型建材,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领域;积极推进工程建设中再生产品的推广使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全面梳理排查存量建筑垃圾堆放情况,建立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常态化监管机制;对现有消纳场所的存量建筑垃圾,有计划地转移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或用于其他资源化利用。

  3. 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

  推动产业循环化发展。实施工业绿色生产,加快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污泥、飞灰等工业固体废物,构建以水泥行业为核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系统;探索实施“以用定产”政策,实现固体废物产消平衡。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水平。落实产废单位源头管理精细化,开展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场内综合利用处置,实现源头减排;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在线申报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控体系;合理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中转、处置设施,完善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立芜湖市固体废物交易信息平台,针对收运体系不健全、分布分散、回收困难、回收量较小等固体废物,开辟产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的互动信息渠道,充分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对接。

  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推进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模式,全面提升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和服务水平;创新危险废物监管手段,加快建立危险废物综合性信息化监管和服务平台,对企业危废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完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网络,提高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收集处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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