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意识,完善政府统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
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吸引银行等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积极支持环境保护项目,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增加对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
(三)实施重大工程
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问题,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生态保护与修复、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等重大工程;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协同联动,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分期、分类实施,动态调整,加强各类资金保障力度,强化项目监管,完善后评价制度。
(四)加强人才建设
积极推进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培养一批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实用型的新型环保人才队伍;努力创新基层环保人才培训模式,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探索与高等院校或第三方培训机构建立环保联合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加强镇、街道等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本领。
(五)强化跟踪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分析和结果应用,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在2023年、2025年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