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节水机制。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有序落实水资源税费改革,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按照省市两级相关要求,探索gep核算评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绩效考核制度。拓展节水融资模式。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落实水效标识制度。落实定额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标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用水定额体系,全面落实县域内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用水动态监测,贯彻落实用水统计制度。依托省级节水数字化平台及市级数据,加强数据收集、共享和应用,完善用水监测统计体系。

  3. 加强河湖管理

  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继续深化河湖长制,科学划定河湖生态空间;强化河湖监控,实现河湖水域监管全覆盖。

  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强化水域日常监管,将河湖长效管护和基层网格化治理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镇、街道安排专职人员开展巡查,发现河道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制止、上报,饮用水源地、行洪干道等重要水域由县水利局会同公安局、综合执法局、丽水生态环境保护局缙云分局等开展联合执法。

  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完成全县重要水域划定和水域保护规划编制,合理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相关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实施水域分区、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河湖监管业务协同系统,打通河湖管理单位、执法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壁垒,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等先进技术强化河湖监控、加密监测频次,实时监控全县水域面积的异常波动,防止或提前制止占用水域情况发生,实现河湖监管全域化、体系化、智能化。推行河湖水域岸线规划刚性约束、河湖健康评价、河湖水域常态化监管、涉河项目批后监管等制度,推进无涉水违建县创建。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水源地标准化管理,全面完成潜明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水源地名录核准核销。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源保护工作,制定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洪水和干旱等特殊条件下供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深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县级统管和行业监管,严格水质自检、净化及消毒设备维修养护,规范供水服务。建立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和长效管护资金财政稳定投入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制定好溪、新建溪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快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站点建设。依托丽水市级水资源综合平台和“智慧水电”平台,强化河流生态流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数字化监管,不断提升河湖生态用水保障能力。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水保方案审批。力争实现申报单位“跑零次”“不见面”即可办理。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的刚性约束,对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积极开展“天地一体化”监管,充分运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地理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的地表扰动、水土流失和违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及时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对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治目标未实现的,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整改。

  4.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全时段、全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杜绝为了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作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领,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在项目前期论证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的前期协同。完善水利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参建各方质量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面上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抽检,及时有序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

  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转型升级。紧扣在建工程和市场主体两大管理对象,整合共享建设相关信息资源,实现在建水利工程100%纳入水管理平台,动态掌握分析在建工程建设数据。积极推广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代建制等新型建管模式,充分激发水利优质企业的积极性。

  5. 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严格落实依标管理。完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护责任和任务,实现规模以上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应登全登、安全鉴定应鉴必鉴、维修养护应修尽修、安全隐患应消即消、控制运用能优则优,守牢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底线,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功能效益。

  全面推行“三化”管理。明晰工程管护责任主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工程管护,培育本地物业化管理骨干企业,引入外地物业化管理企业进入县水利工程管护市场;打造数字水利工程,建立数字化管理流程,强化联动协同管理。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扩大标准化管理覆盖面。按规定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摸清工程运行现状,及早消除安全隐患。每年按30%比例抽查标准化管理情况,不达标准要求及时整改。

  改造提升管理设施。按照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手段先进的要求,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设施现代化。完善防汛道路、通讯设施、备用电源及照明设施、办公生产生活用房及文化设施、车船及附属设施、应急抢险与放空设施等水利工程管理配套设施。规范设置水利工程标志标牌和界桩。

  6. 加强水利监管管理

  完善水利监管机制。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程规范等其他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全面纳入监管范围。继续深化、推广“最多跑一次”、“三合一标准地”改革,开展“水利管理改革创新”示范窗口建设,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降低办事成本,提升办事效率、展现新时代缙云水利“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公共形象。

  强化水利安全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鼓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水利人才建设,打造一支与水利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力突出、充满活力的水利队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拓展基层水利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深化水利“三服务”,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水利干部和技术人才。

  3.3 创新“四大通道”,推动水价值转换

  坚持绿色发展和融合发展,打破“以水治水”的传统思维,依托缙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以水经济激活水资源、优化水生态,拓展水利公共服务功能和领域,探索水利与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直接创造或间接带动涉水产业发展,重点打造绿色水电、优质水开发、水利旅游、水文化四大水产业体系,加快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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