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主动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担当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新篇章的关键阶段,是奋力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好发展好的关键五年,也是加快建设扬州现代水网和幸福河湖,绘就全市水利发展新蓝图的关键时期。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专题研究和广聚民智的基础上,扬州市水利局牵头编制《扬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利发展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取向。本规划是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市水利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扬州水利发展史上建设投资最高、管理能力提升最快、河湖面貌改善最明显、防灾减灾成效最显著的时期之一。五年来,全市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思路,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水为保障,全面加快重大工程建设,奋发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举措。“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全市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支撑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了“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奠定了水利现代化发展基础。
1. 水旱灾害防御取得全面胜利
“十三五”期间,我市遭遇了2016年长江大洪水、2017年淮河秋汛、2018年台风强降雨、2020年长江与淮河并发大洪水、2019~2020年严重干旱等主要洪涝旱灾害。面对多次特大洪水、严重干旱和强台风袭击,全市水利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修订《扬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扬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重点地区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加强江河堤防、通江闸坝、城市河道等重点工程和险工患段的不间断巡检,强化防汛抗旱物资保障,依托较为完善的工程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科学精准及时的工程调度,全市重点堤防闸站水库无一失事,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实现了“大旱无大灾、大洪无大险”,保障了社会稳定、江河安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2. 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
全面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全面实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自建的一次性投资最大的水利工程——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工程,长江防洪标准向着100年一遇目标加快迈进;完成列入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项目的长江镇扬河段三期整治工程和长江崩岸整治工程,完成世业洲左汊仪征幸福河口段应急治理工程,长江河势更加稳定。整治江都红旗河、高邮横泾河、仪征龙河等13条(段)中小河流,开工建设里下河洼地治理宝应县、江都区境内工程,除险加固泗源沟节制闸、大官桥漫水闸等大中型病险水闸,区域引排能力不断增强。建成“城市安全第一工程”瓜洲泵站,启动扬州闸泵站改建和乌塔沟整治工程,疏浚城市排涝河道40条,改造排涝泵站31座,实现扬州市主城区防洪由被动防御向主动应对的根本转变;加快宝应、高邮、仪征中心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基本构建县(市、区)中心城区挡排体系。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配套工程,开工建设高邮状元水库、仪征白羊山水库、江都砖桥闸站、建乐闸站、仪征潘家河引水工程,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进一步增强。
3.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成效显著
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印发《扬州市非居民用水定额、计划实施细则》,创成4家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6家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120家省级节水型载体,开展节水评价26项、用水审计30家、合同节水管理3项、水平衡测试257家、省级水效领跑者1家、节水技改68家。全面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控体系,全市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40.8亿立方米以内,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44 %和47%,2017年以全国最高分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定并发布仪扬河、三阳河水量分配方案和子婴河、乌塔沟等14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方案,完成京杭大运河、古运河等25条重点河湖生态状况评价;封井818眼,压采地下水量0.2亿立方米;核查登记取水工程(设施)1138处、整改提升403处、退出29处。完成仪征市长江滨江水源地等7处县乡级水源地达标建设,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维持100%。完成通扬运河、胥浦河等18个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和规范化整治。2017年以全国第二高分创成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
4. 河湖生态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约3934人,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和河湖保护战,全市河湖生态面貌发生转折性变化。制定并落实“一河(片)一策”行动计划,整治河湖“两违四乱”问题1656个,拆除违建30万平方米,清理河道岸线200千米。护航长江大保护,完成长江干流岸线109个清理整治项目,腾退生产岸线6.3千米;助力运河文化带建设,整改京杭大运河沿线环境问题153个,恢复河道滩地30万平方米;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河湖行动计划要求,整治北城河等70余条(段)河道,建成唐子城河等15条生态河道,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至87.2%,河湖水生态面貌明显改善。实施兰亭荡、广洋湖、高邮湖等湖泊退圩还湖工程,恢复水域面积3.1万亩,湖泊生态逐渐好转。建立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宁镇扬、扬镇泰交界水域水政执法联动机制,查处非法采砂事件70起,长江采砂得到有效管控。创成省级“水美乡镇”26个、“水美村庄”117个,建成“美丽库区幸福家园”8个,最美水地标4个。
5. 农村水利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迁建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2处,扩建水厂1座,更新改造管网665千米,受益人口39万人,实现城乡居民用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项目等农田水利工程,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率、旱涝保收田面积率、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分别提升至94%、88%、68%,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63,农业抗灾能力显著增强,保障了“十三五”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疏浚农村河道659条、土方6091万立方米,建成农村生态河道401条,推进“五位一体”管护全覆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平方千米,建成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7个,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91项,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第三方监管112项,水土保持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97万亩,规范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331个,实现“应改面积、计量措施、产权明晰、管护组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