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现增量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构建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体系,实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坚持节约优先,安全发展。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健全多元市场供应体系,强化底线思维,打造高效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突出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发挥丽水绿色能源基础优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绿色低碳、智慧互联为方向,分类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科技同能源经济深度融合。

  坚持共同富裕,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惠民利民,完善天然气管网、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满足人民对优质优价能源的需求。统筹全市绿色能源规划布局,处理好安全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实现绿色能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绿色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奠定基础。具体目标是:

  能源供应保障安全有力。电力装机容量达到585万千瓦左右,其中抽水蓄能新增装机60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150万千瓦以上。天然气消费量达到6亿立方左右,年均增速13.6%。

  能源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可再生能源消费(不含外来电)占比超过40%。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继续保持高位95%以上。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考核要求。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单位能源消耗降低达到省政府下达目标要求,能效水平持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能源普惠水平不断提升。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继续领跑全省。人均装机2.2千瓦左右,居民人均生活用电突破1000千瓦时。全市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35%。

  表2- 1 丽水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序号指标2020年2025年“十四五”年均增速(%)能源供应保障1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528.986684.82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118.11646.63电力装机总量(万千瓦)367.97585.659.74天然气消费量(亿立方米)3.186.0013.65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万千瓦)/12/能源绿色转型6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不含外来电)(%)33.0≧40≧3.97煤炭消费总量57.15(66.6*)63.27〔-5〕8煤电装机占比(%)2.231.4-8.8能源利率效率9单位gdp能耗降低(%)/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14〕能源普惠水平10人均装机(千瓦)1.472.208.511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1635〔19〕注:〔 〕为五年累计值;*煤炭消费总量66.6万吨标煤为省定限额。

  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清洁化水平、利用效率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高,近千万级抽水蓄能电站全面建成投产,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全面建成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助推实现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两方面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可再生能源

  推进高比例光伏开发利用。实施“光伏双倍增”行动,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整县制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整合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民用建筑、农村户用屋顶资源,发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打造一批光伏社区、光伏村。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鼓励生态友好型复合式地面光伏项目开发,充分利用农林、水域资源,发展农光互补、茶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元化“光伏 ”模式。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达到150万千瓦以上。

  专栏二 百万“光伏 ”工程建设一批“光伏 ”工程,到“十四五”末,新增光伏装机150万千瓦以上。

  “光伏 农业”工程。鼓励在喜阴的药材、菌类、蔬果等农作物大棚上方,畜牧、家禽养殖设施屋顶、管理用房屋顶、可利用空地等建设光伏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复合用地标准的前提下,支持利用一般农用地、园地、滩涂、垦造地、荒山荒坡、水域、养殖鱼塘等建设农(林、茶、渔)光互补项目。

  “光伏 工业”工程。鼓励在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标准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集中连片光伏设施,既有、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开发区(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光伏 商业”工程。鼓励在商业综合体、宾馆、餐饮 、影院、大剧院、会展中心、仓储物流园区、商务写字楼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推动旅游度假区、公园等文化旅游景区利用游客集散中心屋顶、管理用房屋顶、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打造具有光伏特色的旅游景区。各类商业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

  “光伏 公共建筑”工程。鼓励科研院所、各类大专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利用建筑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各类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特色小镇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方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光伏 交通”工程。在车站、机场、港口码头、高速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综合供能服务站、新能源充电站等的屋顶及高速隔音墙建设光伏设施,车站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原则上100%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在路灯、光伏航标灯、交通信号灯、交通警示灯、交通标志灯、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设施领域推动光伏应用。

  “光伏 居民”工程。鼓励在城市联排别墅、住宅小区和公共配套设施建筑屋顶及庭院、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支持居民区内光伏垃圾箱、光伏路灯、光伏指示牌建设与推广,打造一批光伏社区。新建民用建筑推广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大力推进“光伏小康”工程,鼓励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文化大礼堂等大楼屋顶建设光伏设施,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顶、庭院和周边空地建设光伏设施,加快清洁能源在农村普及与发展,打造一批光伏村。推动村集体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农村居民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30%。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缙云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装机容量60万千瓦。加快推进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前全面开工建设。逐步在负荷中心、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地区试点建设中小型柔性抽水蓄能电站,加快云和紧水滩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

  专栏三 抽水蓄能建设工程大型抽水蓄能建设工程:“十四五”时期,建设缙云抽水蓄能电站(180万千瓦,投产60万千瓦),加快推进松阳(120万千瓦)、青田(120万千瓦)、龙泉(120万千瓦)、景宁(120万千瓦)、遂昌(120万千瓦)、庆元(120万千瓦)、云和(120万千瓦)等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力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同步开展电网送出通道规划研究。“十四五”期间,新增抽蓄装机6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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