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加强技术市场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大市场3.0版,着力推进宁波科技大市场慈溪分市场建设,加速汇集技术交易、科技政策、设备共享、创新创业等服务内容和科技创新主体,建立技术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组织申报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落实政府采购优先使用自主创新产品政策,推动产品、技术在应用中迭代升级。二是加强长三角科技成果对接。充分发挥上海虹口区创新服务中心作用,聚焦漕河泾、徐汇、杨浦、浦东、虹口、紫竹等上海顶级科创要素集聚区,梳理与慈溪产业特点等具有较强耦合性的各类孵化器、加速器以及各类众创空间,形成常态化定期互访交流机制,创新科研转化分享机制,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在慈溪落地转化。
2.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充分发挥科技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动投资符合慈溪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项目,鼓励基金将投资项目转移到慈溪落地产业化。探索科技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组织实施“凤凰行动”,搭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企业。
3.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实施规上企业专利清零行动,引导龙头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布局,重点支持企业加大发明专利和高价值专利创造,围绕“3 3 x”产业体系部分重点领域,谋划建设制造业集群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导航。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作价投资、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专利资产经营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在市场上的推广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利用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专利检索、预警、应用、维权等职能,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4.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养行动计划,加强科学教育和科技普及,积极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创新典型人才和创新企业宣传报道和示范引领。健全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奖励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者、典型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建立健全尽职容错免责机制,完善人才科技领域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允许冒险试错,切实保护创新创业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勇立潮头、矢志创新、争创一流、精益求精”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深化科技监督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