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进一步整合农业支持补贴资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财政支持力度,形成财政支农的合力,探索农民收入补贴的发放方式。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通过实施城乡保障一体化,加强对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增加医疗、养老等公共供给,减少农民刚性支出,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

  第四节 培训扶持农民就业创业

  加大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建立健全公共创业体系,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培训机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开展创业培训。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云互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加大小额扶贫贷款投放力度,对新认定的扶贫基地、家庭农场等创业实体项目,实施减免租赁费、水电费、网络费等政策支持,对成功创业的低收入群众给予一次性补贴。

  实施“农村高素质人才培训”计划。加强职业农民教育,整合部、省、市级各类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培育资源,以种养大户、农业企业骨干、农民合作组织骨干、家庭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青年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培训对象,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进一步开展“万人帮企送万岗”活动,配建家门口就业工程,吸引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带动农民工就业;建立健全创业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发放创业贷款,优化创业指导服务,聚集创业培训资源。到2025年,培训高素质农民9.5万人,支持自主创业3万人,返乡入乡就业人数达到3.5万人。

  第七章 全方位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为主,以党建为核心,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切实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基础,大力推进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第一节 加快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1 4 1”体系,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抓管带”模式,完善“村级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党组织设置,以组织意图引领治理方向、以组织体系引领治理体系、以组织动能引领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完善乡村四级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提升村居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备案登记、执行落实的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圆桌会议、广场夜谈、民情恳谈会、百姓议事堂等村民议事协商模式,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联系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村民自治“积分制”管理,引导村民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挥德治引领作用,大力推广乡村“道德银行”,定期发布“身边好人榜”“善行义举榜”,积极推动户外设有家规家训展示牌,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化乡村治理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坚持试点先行,继续完善我县作为省级试点县的乡村标准化治理经验。

  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防控力量下沉,开展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规范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纠纷风险预警研判。严厉打击涉农犯罪,推进农资打假,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非法宗教活动、通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

  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坚持以法治保障乡村治理,让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成为乡村干部的习惯和自觉。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动态管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崇德尚法新型村(居)评选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社区半小时、村居一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

  第二节 着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优化网格治理体系。持续推进镇村两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自主上报、县级把关的原则,“十四五”期间全县每年遴选5个村(社区)级示范阵地进行重点打造,各乡镇(街道)每年完成不少于2个村(社区)级示范阵地建设;推进“网格 ”融合发展。推进“网格 党建”“网格 警格”“网格 宗教事务管理”“网格 农机安全生产”等“网格 n”工作模式,以基础网格为载体,嵌入党建、公安等多领域元素,推进网格多元共治;围绕“力量下沉、服务下倾、重心下移”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落实“三官一律”“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组织等进网格活动,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引导、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网格服务质量和水平。

  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 ”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治理基础,加大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力度。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产村人”融合的要求,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亲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返乡、回乡、下乡”等“三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节 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优秀成果,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机制,积极做好优秀民俗文化传承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决打击低俗表演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陋习,营造健康向上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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