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党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领导部署,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切实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宣传统筹、进度统筹,形成规范有序、分工明确的推进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泰州银保监分局以及各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加强沟通对接,及时研究解决金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围绕金融改革发展重要举措,对各类金融市场主体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较高的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差异化监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贷款投放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市场导向。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在加强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金融从业机构服务、协调、监管的基础上,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机构运行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厘清政府与金融机构两者的关注面和发力点,让市场规律、监管规则、司法规定发挥更多的调节、规范、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在战略规划、政府引导、平台搭建、环境营造、人才培养等方面充分履行职能,及时与金融机构共享重大项目和企业转型升级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对企业贷前、贷中、贷后深度服务,实现政银企在更高水平上的协调互动。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支持金融机构在新产品的推广、新工具的设计、新业务的开发上发挥更大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金融机构完成自身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政策配套。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打造政策措施多、扶持力度大、激励作用强、发展环境优、管理体制完善的政策高地,构建支持多元化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多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多渠道金融资源配置流转的政策体系。持续优化金融产业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方式,保持金融产业支持政策的相对优势。优化法治环境,发挥地方政府优势,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骗贷、骗保和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健全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彻底根除非法金融活动滋生土壤。完善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的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债权人和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央地金融管理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完善各类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机制,加大风险处置力度。优化舆论环境,加大宣传、推介和互动力度,形成有利于金融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能力建设。加大金融科技的研发、运用力度,学习借力科技金融领域头部机构和市场领航者,全面提升辖内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准。组建泰州市产业金融研究院,对接协调国内高水平智库,通过高层次论坛、专家研讨、专题讲座等各类活动,实现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区域金改动态的及时把握和分析研判,为泰州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强化担保协会、保险协会功能定位,组建金融业行业协会,提高金融学会和相关专业协会的学术研究水平。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分析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对外发布“产融发展指数”。加快引进高水平金融人才,着力建设一支精通金融理论知识、熟悉地方产业经济、创新实践能力强的金融从业队伍,为推进泰州金融改革发展奠定牢固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