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化宣传不断深入。以“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和涟水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组织了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中小学生环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举办环境保护主题征文活动、主题班会、参观生态环境教育体验馆。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考试、竞职的内容,定期举办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常态化。在淮安日报、涟水报刊登纪念世界环境日专版。“十三五”期间累计展出宣传展牌5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永续发展。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曝光力度,常态化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涟水县环境领域的焦点、热点问题。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探索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促进市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实行“一河长、两助理、两联络员”制度,出台《涟水县县级河长技术助理及联络员十项职责》。及时开展河长制公示牌相关工作,编制县级河长生态样本河道位置图,进一步带动全民治水。印发《涟水县河长履职办法》,进一步推动县级河长履职尽责。组织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为全面实施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夯实基础。严格落实生态补偿资金,加大生态红线区域资金投入,2016-2019年合计下达生态补偿资金1714.5989万元。印发《涟水县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2020年下半年共计下达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720.4万元。制定《深化结对共建构建自然资源系统执法监察机关与基层职责联动机制》,实行全系统全员执法和网格化执法监察。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了巡视整改“百日行动”,对涉及11类49项问题进行整改。环境信访查处工作持续加强,累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共1450件,有效落实了上级信访要求。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产业发展能级亟待快速提升。近年来涟水县经济总量稳步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但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发展基础弱的基本面没有根本改变,支撑发展的骨干企业、大项目不多,经济发展的稳固性亟待加强,与全国百强仍有70个位次的差距。生态农业规模效应不够明显,农产品品牌的数量较少,社会认可度低,生态农业的优势未能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效应。工业产业中以酿酒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为重点的传统制造转型升级亟待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先导性产业中的新一代电子信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仍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尚不完善,价值链中高端环节偏少。现代服务业整体层次不高,整体质态较为传统,户均规模依然相对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缺少足够的发展后劲。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新产业新业态种类不多,支撑力不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层次较低,缺少整体统筹。技术创新是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的关键,但全县目前总体技术水平不高,研发和创新能力不足,科技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尚未不稳固。近年来,涟水县基于常规监测的环境质量指标常有波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国考盐河断面和省考肖大桥断面部分月份水质超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全市排名靠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等问题还没有实现根治。纺织化工等产业布局不合理、部分中小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厂区治理污染设施不全、“厂夹居”废气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历史遗留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任务数少、工程进度慢,有效运维机制尚未落实,部分集镇、村庄还存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河的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仅为60.34%。此外,过去关注不够的环境问题,如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环境安全和健康风险、地下水污染、持久性化学品排放等,随着技术手段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这些问题将日益凸显,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

  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亟待提升。近年来,涟水县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但全县生态文明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尚未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不完善,政绩考核仍然侧重于考核经济发展指标。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形成,绿色信贷、环境责任保险等仍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环境管理体制、公众参与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并未严格落实到位,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不强。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往往停留在制度上、文件上,缺乏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人员。随着群众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每年的信访量逐年增长,人力和能力不足的压力日益凸显。

  第三节 建设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强势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提出“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 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提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乡人居品质,展现“新鱼米之乡”的时代风貌,打造“水韵江苏”人文品牌,争创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省份。淮安市深入推进“美丽淮安”建设,强调做好“填白”“着色”“留白”三篇文章,补齐河湖治理方面的短板,体现美丽淮安建设的可见度可感度。国家、省、市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高度、实践深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为涟水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思想内涵和战略方向。

  多重利好政策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以及大运河文化带、江淮生态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多重国家和区域战略在涟水周边交汇叠加、密集实施,对涟水意味着重要的发展契机。随着江苏以省域一体化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淮安加快“一区两带一枢纽”建设,为涟水扩大内外开放空间,更加有效地集聚优质要素资源增创了新优势,特别是连淮扬镇铁路全线贯通,让涟水全面迎来“高铁时代”,为涟水打造空港产业、发展枢纽经济、推动产业集聚构筑了独特的比较优势。自荣获省级生态县荣誉称号以来,涟水不断巩固已有成果,发挥生态创建的龙头作用,全县16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长期扎实的工作为涟水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有利于涟水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可持续开发模式,共建共享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成为新时期生态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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