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计划:依据各乡镇需求,新建、续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共50所,建设面积7500平方米;依据城关镇各社区需求,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扩建面积约1万平方米。

  ——培养医疗卫生人才:采取双向兼职、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技术协作等多种途径,吸引高层次医学人才。做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政策,加强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落实全科医学执业医师副高职称认定的相关政策,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计划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6人,招聘本科学历医生60人,护士100人,为乡镇卫生院招聘42名医护人员。

  六、建立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

  坚持适度保障,互助共济、统筹城乡,提升城乡居民养老服务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建设全方位一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建立更加公平高效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一)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探索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以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为载体,不断优化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护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强化各级养老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职能定位,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制度,加大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推进落实将乡镇敬老院整体移交卫生院管理,合并运营,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村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持续提升养老保险保障能力水平,推进养老保险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制度的相互衔接。

  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域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新建利辛县康养中心等3所大型社会化养老机构。支持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通过在敬老院设立乡镇卫生分院、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失能五保老人集中护理中心等方式,全面整合医疗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巩固养老机构改制成果。探索“医、护、康、养”四位一体养老新模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利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为平台,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提高医养结合、社区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家政、物业等企业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品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十四五”期间,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县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县级养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的50%;完成50家农村敬老院的升级改造,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

  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力量。通过医疗机构内部轮岗、医共体帮扶、公开招聘和存疑调配等方式,配齐配强基层养老管理服务队伍和医技护理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护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切实提高其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就业保障政策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以支持本土企业发展、确保就业稳定为基础,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着重发展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第三产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为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通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特色农产品开发与农旅融合发展等方式,带动乡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促进劳动力在区域间、城乡间合理有序流动。强化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健全就业动态监控和失业预警机制。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一批发展前景广、孵化功能强、产业契合度高的创业服务中心、中小创新型企业孵化项目基地和综合科技企业孵化中心,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强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和“专精特”企业培育,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本地企业进行对接,促进创新性企业和人才集聚。加大创业帮扶力度,设立创新专项发展基金,充分利用各方面资金、项目和政策优势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鼓励更多的人返乡创业,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与长三角地区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

  健全完善劳动者技能培训服务体系。加强对职业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转岗职工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占比。加强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做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争取到2025年,新建一所规范化技工学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三)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扩大救助范围,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失能五保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护理补贴等社会救助标准。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做好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应保尽保、应业尽业、应帮尽帮”。

  加大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福利水平,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快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城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提升对复员退伍军人、军休人员的优抚安置和服务保障能力,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职业教育、就业创业等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大殡葬事业支持力度,加强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到2025年,完成利辛县精神病康复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县级城市公益性墓地等项目建设,基本实现社会福利服务由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为主的补缺型向逐步扩大到社会人群的适度普惠型转变。

  (四)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快县域内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包括重点建制镇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以及城中村、城边村、城市危房改造,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提升环境质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精准做好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危房改造。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

  专栏3 基本社会保障服务提升工程

  ——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计划:在县域续建社区服务中心。积极协调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公益公共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加强服务中心规范化运作规范社区服务内容,提供更加优质便民的服务。做好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项目招投标服务、文化娱乐活动组织等服务、政务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社区居民自助互助服务,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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