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7-2 美丽乡村提档升级重点工程

  1.村庄布局优化工程。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乡村分类标准,完成全区村庄分类工作。选择若干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庄,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完成村庄布局工作。

  2.美丽乡村升级工程。引导专业设计团队下乡,梳理“青砖白缝小合院”的江淮民居建筑典型风貌,依据村庄地域特色,在重要地段和窗口地带开展村庄风貌和景观打造,建设国家森林乡村。在村民自愿前提下,对村民住宅进行美化、净化。新建房屋结合村庄风貌统一规划和建设,实现人居环境与人文生态、自然环境协调统一。

  3.乡村主题化建设工程。依据村庄规划,发掘村庄特色,引进专业策划和投资机构,充分挖掘村庄农产品、生态环境、民俗传统等,提取核心文化要素和个性化发展主题,开发乡村相关主题产品与文化活动。

  4.特色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依托将军岭、大小岭南乡村建设成功案例,结合归田园居、江淮小院、森林村庄建设等,试点和探索建设一批特色乡村,打造具有江淮风貌的集休闲、商务、康养于一体的多功能特色村居,推动美丽村庄向美丽经济转化。

  5.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工程。统筹推进乡村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农业农村、乡村数字治理等建设和发展,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激活农村各种要素,加快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第八章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重点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要素市场化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发展思路

  做深做实清产核资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两项基础性任务,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资源性、经营性资产提升改造,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继承和有偿退出等机制,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丰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推进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将农村“三变”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步伐,创新发展“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土地股份型”等“三变”改革模式。探索推行财政性资金投入形成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新模式,理顺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和农民之间的关系,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和集体事务民主管理权,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丰富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建立政府、银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协同联动机制,采取政府和村集体担保、农户互保、联合抵押、信用评级和风险补偿等方式,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流转、融资和有偿退出试点。探索建设“交易中心 风险池 收储中心”体系,发挥“担保池”作用,完善“收储中心”配套建设,探索农村集体产权抵押物收储交易。

  (三)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成员身份界定、股份设置和管理办法,尤其是对城中村和集体经济强村,进一步完善成员身份界定办法,加强对新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权量化工作,有效化解村集体资产股份化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四)加强村集体资产经营风险防控。建立村集体资产经营风险防控和管理制度,规范村集体资产发包租赁、投资入股和合作经营等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严格合同签订、资产租赁、招商引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审查审批,构筑集体经济风险监控和防范机制。

  专栏8-1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程

  1.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分类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探索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和土地股份型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井岗镇、南岗镇重点利用毗邻市区优势,对商住小区、回迁安置小区内社区的管理用房等发包租赁,与蜀山经开区合作,整合建设用地资源,建立产业孵化基地,吸引企业入驻,增加集体收入。小庙镇重点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土地,再发包租赁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集体收入。到2025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村占100%。

  2.农村“三变”改革深化工程。挖掘“三变”改革红利,做活土地文章,盘活集体资产,用活优势资源,激活有偿服务,探索农村“三变”改革新机制。强化市场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契约责任,合理设置股权分配比例,使集体和农民稳定获取收益,持续推动农村“三变”改革上台阶、上水平。

  3.村集体增收机制创新工程。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三变”改革激活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增强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和优化配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向穷村倾斜,向富村联合,探索“以强带弱”“飞地经济”“物业经济”和财政性资金投入形成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各种增收模式。

  4.村集体资产经营风险防控工程。对照国家、省、市涉农政策,对存在政策风险的项目,及时引导转变业态。建立村集体资产经营风险防控制度,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定期清查,规范村集体资产发包租赁、投资入股、合作联营等程序和合同,建立风险评估、预警与退出机制。

  第二节 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

  一、发展思路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推进措施

  (一)加快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加快承包地二次确权进程,加强区、镇、村确权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管理、权属登记、数据查询、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确权登记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机制,积极推进确权登记成果在农业补贴、互换并地、抵押担保和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应用。

  (二)严格工商资本准入管理。对工商资本下乡流转土地的企业、个人资质进行审核,查验其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查验其经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鼓励土地经营主体进入制种、育秧、植保、机械化服务等生产和服务环节。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加强对农业经营风险预警管理,探索土地流转经营失败“收储-再流转”制度。

  (三)加强“双新”人才培育。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与引进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推进家庭农场基础台账建设和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着力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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