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水环境治理仍存在短板。一是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改善提升难度不断加大,出现“天花板”效应。二是部分区域截污纳管不到位,水质不稳定,在部分时段水质不达标。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茶叶、茭白等特色农业农药化肥施用量仍然较高,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水污染仍然存在。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置问题突出,处理设施工艺简单,运维不够规范,处理效果不稳定,时有超标情况。五是城镇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城镇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高;部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运维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工业企业区域性、结构性污染突出,污染治理投入相对不足,治污效果不理想。

  二是饮用水水源存在风险隐患。“十三五”期间,全市先后开展多轮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极大的消除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但仍存问题,主要是:部分饮用水源地仍为河道型,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部分县级饮用水源地未配套建设备用水源地,“一源一备”供水体系不完备,应急保障能力不足;部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到位,保护区隔离网存在破损、视频监控存有盲区、保护区内仍存在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农家乐、交通穿越、施工等累积性和突发性风险隐患。

  三是水生态保护修复有待加强。全市水生态环境现状不清,保护措施还不到位。部分河道生态流量不足、岸线硬质化现象较为普遍,水体自净能力较差。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还未深入推进。湖库营养化水平有所提高,特殊气象条件下,部分湖库存在藻类异常增殖现象。

  四是水资源配置水平有待提升。枯水期部分河道生态流量不足。生态用水占比低,2020年流域生态环境用水量占比仅为1.6%,低于全国3.4%的平均水平。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不够完善,区域再生水利用比例处于全省较低水平。

  五是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水陆统筹、区域协同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有待完善,水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仍需进一步落地见效。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数字赋能水生态环境智治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仍需强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扬“丽水之干”的奋斗旗帜,坚定不移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深化落实美丽丽水建设和“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坚持“污染减排”“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以高水平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水安全保障和减污降碳协同,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升和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持续擦亮丽水水生态环境的“金名片”,助推市域跨越式高质量绿色发展,努力为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提供优美水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系统治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科学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不断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库、水岸协同治理。尊重自然、保护优先、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推动治水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涉水问题分析研判,抓住问题根源及变化趋势,以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治水从经验治理向精准治理转变。

  数字赋能,智慧治水。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强化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全面实施智慧治污,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全民行动,共建共享。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凝聚各方治水力量,构建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共建共享体系。

  (三)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丽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争当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示范,走出一条具有丽水特色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路子,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实现水环境质量优、水环境治理更深入、水生态系统更稳定、水资源配置更佳、水生态环境更亲民,不断为丽水市民群众创造更加优质的水生态环境,努力成为大花园最美核心区耀眼明珠。

  ——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99%。

  ——水环境治理更加深入。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削减比例完成省里下达指标。

  ——水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到2025年,进一步加强全市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量得到有效恢复;修复受损河湖生态缓冲带,湿地面积不减少。

  ——水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到2025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完善丽水市“智慧水电”系统平台,实现对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按标泄放监管全覆盖。

  ——生态环境更加亲民。到2025年,建设省级“美丽河湖”45条(个),新增滨水绿道等亲水岸线长度300公里,全市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

  表1 丽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2 出境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及以上比例(%) 92.9 100 预期性

  3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4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5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99 99 预期性

  水生态 6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公里) / 完成省

  下达任务 预期性

  7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亩) / 完成省

  下达任务 预期性

  8 湿地保有量(亩) 13305 13305 约束性

  水资源 9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 / 95以上 预期性

  10 生态流量监控率(%) / 100 预期性

  亲民指标 11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0 0 预期性

  12 新建“美丽河湖”数量(条、个) / 45 预期性

  13 新建亲水岸线(公里) / 300 预期性

  注:本表中的指标项和具体目标最终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划修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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