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洋山港区………………………………………………………24
舟山口岸发展规划意见(2021-2025年)
“十四五”期间,是我市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速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系列国家战略的关键五年。口岸作为重要的基础保障,为持续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需要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全市口岸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规划布局口岸开放,全面提升舟山口岸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省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要求报送“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舟山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意见。
该规划意见认真梳理了“十三五”以来舟山口岸开放及业务运行情况,对舟山口岸工作进行了评估,分析了舟山口岸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口岸发展的重点任务,并作为呈报国家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地方意见材料。
一、舟山口岸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舟山口岸总体运行态势良好,主要业务指标逐年攀升,业务量继续保持全国水运口岸第7位,全省第2位。舟山口岸油品、铁矿砂、大豆等国家战略物资进口量始终保持全国同类口岸前列。五年来,舟山高水平开放,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2019年舟山外贸依存度达99.9%,对外贸易在全市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一)口岸开放情况。舟山口岸含舟山港水运口岸和舟山普陀山机场航空口岸。舟山港水运口岸于1986年4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对外开放,30多年来,开放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市开放面积达到1344.8平方公里。舟山港口岸是典型的群岛型口岸,开放项目依岛而建,53个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正式对外开放的口岸监管点,点状分布在全市4县(区)16个岛屿上,东西跨度182公里,南北跨度169公里。舟山普陀山机场航空口岸于2018年1月获国务院批复同意对外开放,正在抓紧落实对外启用验收工作,期间以临时开放方式保障口岸运行。(见附件1、附件2)
(二)后续监管场所的基本情况。2012年9月2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综保区规划总面积5.85平方公里,按照一区三片模式运作。其中本岛分区位于高新区西侧,规划面积2.8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以海洋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为重点,发展海事服务、商品展示、金融租赁等相关服务业,建设进口船配件、石油化工、进口水产品与冷链、进口商品、大宗基础原材料等专业交易市场。衢山分区位于岱山县衢山港区鼠浪湖岛,面积2.1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油品、煤炭、矿石等大宗商品的仓储、配送业务,建成我国重要的保税大宗商品仓储、加工中转基地。空港分区规划面积0.85平方公里,位于朱家尖普陀山机场南侧,以干线飞机、支线飞机及通用飞机生产制造等保税加工功能为核心,以航空零部件保税物流和航空保税物流功能为支撑,做强航空检测、航空维修、航空培训、航空研发、融资租赁、保税商品展示等保税服务功能。
(三)2019年舟山海运口岸运量统计情况。(见附件3)
(四)2019年舟山空运口岸运量统计情况。(见附件4)
(五)舟山口岸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主要承担着口岸开放与管理、海防与反走私、港口规划建设管理、港口政策法规审核、港口经营管理及航运管理等六大职能工作。为正处级单位,行政编制数18人,实有17人。(见附件5)
(六)舟山口岸查验机构设置情况。舟山海关为正县(处)级单位,编制200名,现有人员200人。舟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为县(处)级机构,编制245名,现有人员192人。舟山海事局为正县(处)级分支机构,编制511名,现有人员472人。嵊泗海关为正县(处)级机构,编制31人,现有人员28人。马迹山边检站为县(处)级机构,编制42名,现有人员33人。(见附件6)
(七)口岸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舟山建立了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对行政事业类等收费上报省口岸办,在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进行公示,对企业经营性收费要求在企业网站、办事窗口、经营场所等进行公示。每年根据市场情况对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并第一时间对外公布。目前,海关、边检、海事等部门无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十三五”时期舟山口岸工作评估
舟山口岸经过多年的发展,成效显著,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现代口岸管理体系,东部沿海开放门户地位明显提升,空港口岸开放建设积极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功能性口岸对产业集聚和支撑作用日益显现,口岸监管模式创新走在全国前列,成功打造“单一窗口”船舶通关“舟山样板”,口岸为舟山群岛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等系列国家战略的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口岸开放方面
1、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及通过国家验收口岸情况。2016年1月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舟山港口岸扩大开放(国函﹝2016﹞14号),涉及马岙、白泉及六横等3个港区,新增开放面积42.8平方公里。2018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舟山普陀山机场对外开放(国函﹝2018﹞9号)。通过国家验收对外开放项目5个,分别是:舟山惠群远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舟山港综保区本岛分区、舟山武港码头有限公司、舟山亚泰船舶修造工程有限公司及舟山中天重工有限公司等码头(船坞)。通过省政府验收对外开放新增项目4个,分别是:舟山市衢黄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舟山金海船业有限公司及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有限公司等码头(船坞)。扩建项目3个,分别为常石集团(舟山)造船有限公司、舟山惠群远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公司等码头。临时开放项目3个,分别为舟山普陀山机场、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码头、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滚装码头等。
2、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口岸查验设备建设情况。“十三五”期间经国务院批准并通过国家验收对外开放项目5个,均按照《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建标185-2017)及驻地口岸各查验部门实际需求落实口岸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国家补助舟山港口岸用于新增查验人员办公业务用房及边检营房建设资金867万元。“十三五”以来,我市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等配套完成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3、查验单位协管员配备情况。2019年基准数,舟山口岸现有协管员总数343人,其中舟山海关120人,舟山边检站57人,舟山海事局157人,马迹山边检站9人。
4、其他。“十三五”期间,我市没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已满3年但仍未通过验收和通过国家验收已满3年但运量未达标、开放多年一直未开通运行的口岸。
(二)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建设方面
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建设情况。“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和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来,现已具备运输工具申报、货物申报、贸易许可、税费支付等16大类基本功能,率先全国实现国际航行船舶“一单多报”和无纸化通关,成为引领带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举措,被国家口岸办称为“舟山样板”,正在全国发挥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