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4 企业公开市场融资结构(2016-2020)

  保险市场持续高速增长,风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总收入71.07亿元,较2015年增加25.65亿元,“十三五”期间实现年均增长9.66%,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达29.19亿元,人身保险保费收入达41.88亿元;财产保险赔付总额16.12亿元,人身保险赔付总额5.64亿元,业务规模位居全省县级市第1位。保险深度4.7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5%;保险密度5390元/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96%。

  图5 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统计(2016-2020)

  4.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逐步提高。地方金融监管与行业金融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围绕“防风险”中心目标,在“两链”风险防控、互联网金融、打击非法集资及恶意逃废债务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打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有力维护了区域金融市场稳定。金融机构稳健合规运行,风险稳步缓释,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等核心监管指标状态良好。设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转贷通”项目,缓解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压力,“转贷通”项目合作银行达20家,共为2049家次企业、8442笔贷款进行转贷,累计转贷金额1178.44亿元,节约转贷成本达9.43亿元;改组政策性担保公司,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扩面扩容,截至2020年底,农信担保在保客户数178户,在保余额17.86亿元。

  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按季开展监管运行分析,年中开展风险排查,完成监管报告;强化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资金互助会的行为监管;集中精力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p2p网贷平台清查和处置;依托商城征信平台,融合ewtp架构,推进金融安全中心建设。

  5.金融生态环境与信用体系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义乌成功获批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持续推进全主体、全过程和多维度的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信用义乌”,推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围绕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主体持续发力,不断优化“收集、评价、应用、发布、修复”信用管理流程,大力推进信用项目落地实施。义乌市信用平台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620项信用数据,形成覆盖主要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含常驻外商)的多维综合信用数据库,数据归集总量超过4.3亿条。在全省率先出台个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发布《义乌市场信用指数月度报告》,推出“市民闪贷”、“信易贷”、“稳岗贷”等金融产品,2020年以来推出商贸信用体系建设的信贷产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到873.05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财政补助、信贷审批等方面的共享和应用;深入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优化信用应用和服务;探索“一带一路”下国际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义乌市场主体的整体信用水平。

  (二)存在问题

  1.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亟需提高。随着“双循环”格局的逐步形成、供给侧改革和金融开放的推进,外向型经济特征鲜明的义乌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金融系统将面临从规模效率向配置效率的转型过渡,同时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杠杆率均衡调控问题也需要给予高度重视。义乌社会资本存量较高,金融资源供给充裕,但信贷资源在实体经济和国际贸易领域配置效率相对较低,民间资本规范运行和有序流动存在瓶颈,同时破除刚性兑付与隐性担保,硬化财政预算约束,也需要不断提升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2.金融主体国际化水平有待增强。义乌金融体系相对健全,但义乌法人金融主体的综合经营能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待继续提升,外资金融机构在义乌设立法人主体或分支机构数量相对较少,金融开放与贸易金融深度双向合作有待继续拓展。在贸易金融、物流金融、跨境结算、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业务领域,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在海外仓、电商直播、网络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资金融通和多元支付结算需求仍无法得到有效满足;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货币经纪、金融仓储、基金管理、消费金融、企业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持续经营能力有待提升;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金融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外包等中介机构国际化执业能力亟需加强。义乌金融业国际化水平与世界“小商品之都”的发展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3.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义乌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下沉,初步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市场经营户的“金融超市”以及覆盖全市镇街的“党建 单元”金融“三服务”站,但运行效率和服务效果存在较大改进空间。“互联网 政务 党建 金融”的义乌特色综合金融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以优化信息传导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推动多元金融服务供求双方良性对接。金融支持义乌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支持民营制造业发展力度有待提升;省级分行上收信贷审批权限,分支行信贷审批效率降低,信用贷、首贷等业务拓展困难;民营企业、市场商户、境外客商以及长尾客户的需求有待精准聚焦,存在融资期限与生产经营期限匹配不充分问题。

  4.金融业创新发展动力不足。义乌金融专项改革持续实施,贸易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应用取得积极进展,但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应用中的普及推广,义乌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方面短板凸显,金融机构体制机制创新转变难度大。服务国际贸易结算方面,仍然面临本外币两套结算体系,本外币无法实现自由兑换,无法满足国际贸易新业态、新发展的需求。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订和后续实施,义乌自贸试验区加速推进,与之相适应的国际化、特色化的金融分支机构和特色金融产品开发亟需提升,尤其是围绕贸易结算、物流金融、供应链金融、数字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协同开发合规高效的义乌特色金融产品方面,政策扶持和财务支持仍需进一步明确。相比中心城市,义乌对高层次金融管理人才和高素质金融科技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国际化金融人才相对短缺,影响和制约义乌特色金融业创新发展。

  5.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仍需加强。随着义乌融入全球经济贸易合作和金融开放新格局,金融风险传导路径复杂化和呈现方式多元化将不可避免,切实做好区域金融稳定、金融发展和金融防范工作将是工作重点和难点。义乌区域大型企业间担保风险敞口仍需高度关注,虽然在政策帮扶下有所缓解,但短期内经济下行与企业经营困难并存, 不排除发生实质性的违约风险。针对网络借贷(p2p)、虚拟货币、地下钱庄、交易平台、众筹平台、电子商务、投资咨询、私募基金等金融风险高发领域,协同检查和穿透式监管仍存在不足。在及时监测排查互联网虚假理财宣传、非法app信息窃取和非法投资咨询等违规金融活动方面,缺乏信息技术运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稳妥处置风险隐患的综合能力仍需不断加强。

  二、发展形势

  (一)发展机遇

  1.国际金融结构布局调整与金融开放的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国际货币体系、国际支付结算体系、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金融监管机制将持续调整优化,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我国金融开放水平将显著提升。在新冠疫情影响和全球低增长背景下,我国在全球经贸格局和国际金融领域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扩大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境外投资者人民币投资便利化,全球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市场流动性和资产定价效率将逐步提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金融服务附件进一步明确,金融开放和金融监管透明度持续提升。这些变化将为义乌市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和跨境支付结算等领域的深化改革与创新实践,提供重要的国际化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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