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旅市场一体化。建立一体化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统一文旅大数据中心等,打造集文化展示、信息发布、商务服务等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化示范区旅游信息、服务一体化推广。建立统一标准和政策,发布文化和旅游行业“红黑榜”,构建长三角地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和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推行旅游景区“一卡通”,建立常态性的游客互送机制。联动开展文旅节庆赛事活动,谋划一批文旅节庆、体育赛事等。积极加入中国高铁旅游联盟,强化与重点客源市场机构的合作,推出跨区域旅游线路。
打造引领文旅一体化发展重要载体。组建文化研究联盟,牵头开展江南水乡文化基因解码。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文旅大数据中心,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为文化和旅游管理以及宣传营销等提供数据支撑。谋划搭建一体化示范区文旅商品展销中心,建设一体化示范区国际会展中心。全域布局一批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建设一体化示范区青少年研学实践基地。集聚一体化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园区、景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领军人才等,建立产业发展联盟,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文旅产业投资。
2.推进旅游投资和市场化改革
改善旅游投资服务环境,完善创新旅游招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攻坚服务,保障投资要素,加快项目落实落地。积极举办重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洽谈会,支持数字旅游新业态发展,引导旅游企业“网上参展”“线上拓市”,强化重大项目服务督查。谋划推进一批牵引性、战略性、带动性强的重大建设项目,争取20个以上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省服务业重点项目、省市县长项目,积极争取一批项目列入国家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景区运营。支持民间资本托管国有或集体经营的旅游景区,稳妥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激发景区活力。深入实施“雄鹰计划”,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际和国内旅游知名品牌,招引从事乡村旅游整体开发经营的综合运营商。立足嘉兴先进制造业优势,引导推动市域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房车、游乐设施等高端旅游装备制造。
3.强化绿色旅游赋能
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旅游转化主通道,把生态优势转化为旅游发展优势。推进全域绿化美化,建设独具江南水乡特质的平原地区森林城市典范、嘉兴特色的江南水乡湿地样板,打造沿江、沿河、沿山、沿湖美丽走廊。结合河道、湖泊、路桥、遗迹、街区等布局建设一批层次分明、色彩丰富的精致花境,营造“画境水乡”。进一步优化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旅游环境,加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北湖风景名胜区、运河湾国家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鼓励建设以低碳环保为特征的新型生态旅游景区。依托嘉兴生态资源优势,培育发展生态休闲体验经济,打造一批特色生态康养基地、花卉苗木产业特色小镇、生态景区村庄等,建设江南水乡生态休闲胜地。坚持绿色管理,倡导绿色消费,建设50家以上绿色饭店,促进酒店、民宿等行业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合理使用资源。利用杭州湾生态优势,加快百里钱塘旅游长廊建设,推广自行车和徒步等绿色旅游活动。
4.推进旅游治理变革
统筹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市域旅游现代治理体系标杆。探索旅游整体智治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旅游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行文明出游革命,把“文明旅游”作为打造嘉兴品牌的有力抓手,积极推动行业企业、景区景点将文明旅游要求落地落实,开展“最美导游”和文明旅游宣传等活动。构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旅游风险预警系统。制定和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和救援制度。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推进依法治旅,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旅游经营行为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对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相关工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建立旅游专班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统筹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通力配合,齐抓共促,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各部门合力推动旅游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和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做好规划年度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价。推进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建设,结合市内疗休养政策,试行弹性休假,探索“假期银行”制度,通过节假日的“零存整取”,形成分散式、多时段的旅游消费方式,通过延长假期,做旺淡季,推动旅游消费活力释放。
(二)强化资金保障
用足用好中央和省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补助。拓展文旅融资渠道,根据文旅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旅游众筹模式,放宽旅游融资审批,扩大金融信贷投放规模,放宽旅游融资行业准入标准,扩大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嘉兴旅游业,鼓励旅游企业上市或通过多种方式融资,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争取财政优惠政策,制定加快嘉兴旅游发展的财政税收、资金支持政策、旅游基础设施投资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政策等。
(三)保障土地供给
强化规划引导和用地空间保障,将旅游项目新增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指标。制定旅游产业用地管理政策措施,明确旅游产业用地重点区域、一般区域和控制区域,研究制定差别化旅游用地政策,鼓励支持集体建设用地参与旅游开发,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供给。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利用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可以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文旅项目开发。对乡村旅游项目的容积率等相关规划指标给予适度放宽。
(四)注重人才培养
坚持文化旅游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引进高端旅游人才、旅游领军人才,建设嘉兴文化旅游高端智库,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市级各类人才政策。实施导游、领队和讲解员文化素养研培计划及“金牌导游”培养项目,提升讲好文化故事的能力。建立特级、高级和金牌导游(讲解员)评选奖励机制。积极开拓旅游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强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型旅游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旅游带头人和旅游管理人才国内外培训活动。与省内外高校和企业合作开设人才培训班,建设一支应用型旅游精英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