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二年四月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五年。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郎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安徽省和宣城市有关规划计划、《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立足郎溪县的特色和基础,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精准总结过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问题,构建导向鲜明、科学可行的指标体系,明确“十四五”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各级各类相关规划和制订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全面推进“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建设美丽中国“郎溪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范围:郎溪县全部行政辖区,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年-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目录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1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7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9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1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2
第三节 总体目标 12
第四节 指标体系 13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举措 16
第一节 凝心聚力推进全面绿色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 16
第二节 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全力推进碳达峰行动 21
第三节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4
第四节 强化全方位污染防控,统筹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33
第五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皖南生态安全屏障 39
第六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43
第七节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6
第八节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落实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55
第四章 重点工程 59
第五章 保障措施 69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2016年以来,郎溪县紧紧围绕《郎溪县“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和全县经济发展格局,以国家级生态县建设为主线,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实施“污染物减排、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土壤、重金属与辐射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和环保能力建设”九大类项目,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环境质量改善与绿色低碳发展协同共进
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0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为5年来最好,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7.5%,同比上升17.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臭氧年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其中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6%;pm10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2%;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臭氧年均浓度为1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2%。各项环境空气监测指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局部水体水质改善明显。境内6条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国控梅溧河殷桥断面、南漪湖东湖湖心断面近三年来首次全面达标。2020年,10个地表水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90.9%,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ⅳ类水质占9.1%,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无ⅴ类及劣ⅴ类水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龙须湖水源达标率及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2020年全县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比2019年升高了0.3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2.2分贝,比2019年下降了2.0分贝;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100%,与2019年持平。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6%。
绿色低碳发展取得进展。“十三五”期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为郎溪县扩大发展空间、提升发展层次,“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破题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转型引导、优化、倒逼和促进作用逐步增强,全县产业结构趋优向好,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3.1:56.9:30调整到2020年的10.5:53.3:36.2。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规上工业企业达214户,智能制造、新材料和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占比提高到60%。郎溪经济开发区顺利进入国家级培育期,被评为省绿色发展试点园区。
(二)生态创建和生态保护持续推进
生态创建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成果显著,郎溪县共创成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9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村、17个省级生态村和70个市级生态村。2020年,郎溪县发布了《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5年)》,统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2018年6月,《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经安徽省政府正式发布。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郎溪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约为53.03平方千米,占辖区面积的4.81%,主要分布在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须湖风景名胜区、安徽扬子鳄栖息地国家重要湿地、高井庙省级森林公园等区域。2020年9月7日,郎溪县生态保护红线出现调整,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63.19平方千米,较原生态保护红线增加10.16平方千米。2020年12月,《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文件出台。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公布后,郎溪县严格落实省、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对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相关规划进行审查,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
自然优势愈加释放。“十三五”期间,郎溪县深入贯彻水、土壤、大气“十条”,pm2.5、pm10指标和优良天数比例实现“两降一升”,考核ⅲ类水体达标率达100%。扎实开展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国家土地例行督察、违建别墅、“大棚房”等问题整改,高井庙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超额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6%。“河(湖)长制”、“林长制”进一步推深做实。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2016年至今,郎溪县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定,局部区域有所改善,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全县森林生态功能区面积26.3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9%,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5.1%,其中禁伐区面积4.1万亩,限伐区面积22.2万亩,主要是国家公益区、龙须湖水库上游地方公益林、姚村林区。全县城镇面积20.4平方千米,城镇化水平55%。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9%,其中人均绿地面积11.9平方米。截至2020年底,扬子鳄国家自然保护区高井庙片区“绿盾”专项行动违法违规整改点51处(含遥感卫星监测点位和自查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及县级验收,通过市级复核,并申请整改销号,其中垃圾填埋场处于长期整改中。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平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7.5%;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级,区域环境噪声保持相对稳定;固体废物污染得到有效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无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植被覆盖率逐年增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1 n”和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完成,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强力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持续开展。“三线一单”科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