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碳减排目标实现难度较大

  “十三五”期间,宁波市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为能耗总量增幅控制在8.5%,单位gdp能耗降幅需达到18.5%,实际我市能耗总量增幅25.1%,远超控制目标,单位gdp能耗降幅15.74%,基本完成目标任务。一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市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25.6%,近十年全市累计降幅37.3%,已超三分之一且降幅收窄趋势明显,节能潜力逐渐缩小;另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杭州湾新区主导的传统汽车产业效益下滑明显,2021年上半年拖累全市能耗强度不降反增且无好转态势。此外,“十四五”期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城市化的推进,全社会的用能将刚性增长,能源结构的调整空间十分有限,碳减排空间不足。“十四五”期间,慈溪市的碳减排将更多地依赖于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清洁生产、交通节能减排、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难度很大。

  三、“十四五”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十四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锚定“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坚持强优势、破难题、补短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式,系统提升治水、治气、治土、清废、降碳和生态保护水平,严格管控生态环境风险,全面建设天蓝地净水清田洁的优美生态环境,当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的模范生,为努力建设成为开放包容的长三角黄金节点城市、活力澎湃的浙江创新智造示范区、美丽幸福的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以及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提供绿色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山水林田湖海系统修复,努力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坚持节约优先,全面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精准施策、系统治理。运用科技手段,摸清污染源头、污染区域、污染时段,科学精准施策。以山水林田湖海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湖、河海,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系统科学推进大保护。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推进制度的有效整合、衔接协调,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支撑能力,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全民行动、社会共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资源能源集约利用、美丽经济发展全面处于领先水平,初步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努力成为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为2035年新时代美丽慈溪远景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具体目标:

  绿色协调发展格局总体形成。“三线一单”管控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市域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换通道;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节能减排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生产生活领域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全民生态自觉成为常态。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治理设施短板基本补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健康初步恢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得到安全利用,全域“无废城市”基本建成;全市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海一体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系统状况与服务功能稳定提升,全市生态格局安全稳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环境治理党委和政府责任体系、监管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以及市场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绿色循环发展约束激励机制更加完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大幅提高。

  到2035年,全市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与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相适应的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色发展达到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绿色成为慈溪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四)指标体系

  “十四五”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16项,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9项,涵盖环境质量、总量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土壤与固废管理、生态保护四大方面。具体见表2。

  表2 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指标

  属性

  1 环境

  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9.3(近三年

  平均80.9) 完成上级

  下达目标 约束性

  2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ug/m3) 29(近三年

  平均34) 完成上级

  下达目标 约束性

  3 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

  水质比例(%) 28.6 完成上级

  下达目标 约束性

  4 “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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