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制定并实施《慈溪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慈溪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慈溪市治气攻坚行动方案》等系列方案,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柴油货车治理、涉气企业管控、秸秆和垃圾焚烧等八大治气专项行动,蓝天保卫战总体目标基本完成。

  “十三五”期间,实施市域高压管线、镇级骨干管网建设,以及管道燃气中压管线互联互通;全面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652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7台,全市煤炭消费量从2015年的14.79万吨下降至2020年的3.2万吨;完成慈溪热电厂歇业关停;完成302个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66.926兆瓦,位列宁波市第一;公交车新能源(清洁能源)比例达到52.28%,出租车新能源(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共建成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247座;完成1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375家企业vocs行业整治;完成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深化建设工程、矿山、绿化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及餐饮油烟管理;投入1000余万元建成投用全市镇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大气信息化监控平台。

  (2)全力打好治水提升战

  制定并实施《慈溪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年)》《慈溪市打赢治水提升战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慈溪市河道水环境整治“控源”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慈溪市河道水环境整治“截污”行动方案》《慈溪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计划方案,结合“控源”“截污”等专项行动,实施“清水环通活水工程”“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智慧管理信息工程”等生态提升措施,持续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积极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推动全市河道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十三五”期间,完成“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开展保护区规范化整治,不断深化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和原地重建;完成东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教场山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达到省清洁排放标准,新建周巷污水处理厂,2020年市域三座污水处理厂实际完成污水处理量7384.79万吨;新建各类污水管线147公里,累计污水管线长1205公里,累计疏通、检测、修复市、镇两级污水管线约450公里;至2020年底,共计完成256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接纳,行政村覆盖率94.5%,农户受益率44%;完成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排放门户管理系统安装190家左右;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2个工业园区、37个城镇生活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生态化美丽河湖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河道建设近500公里,完成各类河道疏浚土方636万方,建成宁波市级以上美丽河湖1条、美丽湖泊1个;启动宁波至杭州湾新区引水工程(引水规模20万方/日),同步推进杭州湾新区宁波引水慈溪分水口联网工程;全面推广农药化肥减量控害技术,共完成农药减量46.9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10万亩次;制定并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累计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654家,“一场一策”治理保留畜禽养殖场92家;全面实施《杭州湾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努力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3)深入推进治土保卫战

  制定并实施《慈溪市打赢治土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慈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计划方案,通过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出台治土行动方案、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受污染农用地的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完成良好。辖区内无因土壤污染引发的事件、无开发污染地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十三五”期间,完成农用地详查及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监测点第三轮采样;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制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方案,开展新界村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完成69家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及污染减排,关停非法小电镀企业23家,减排重金属220千克。

  (4)全面开展清废攻坚战

  制定并实施《慈溪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慈溪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不断提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全力打造“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最终处置无害化”的“无废城市”建设慈溪模式。

  “十三五”期间,完成慈溪中科众茂3台日处理750吨垃圾处理设施炉排炉改造项目,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达2250吨/日;推进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收集试点项目年收集转运能力达4.5万吨/年;开展慈溪市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工作;推进慈溪中科众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协同处置工作,年累计消纳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约9万余吨;实施龙腾建材、杭州湾纺织品、三江化纤等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产生单位或污泥处置单位的深度整治;建设投运含废油(废乳化液)磨屑、含铜废物、废催化剂、废包装桶等一批危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完成约1611家企业一般固废申报和2822家危废产生单位申报工作;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强化农业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9%,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处置率均达90%以上。

  3.生态建设持续拓展,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1)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严格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生态红线区划,充分发挥生态空间管控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实现国土空间差别化管理。划定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15.65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32%。编制完成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健全规划环评制度,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

  (2)系统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

  不断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海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提升。全面深化“森林慈溪”建设,新增平原绿化1.35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宁波市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6个、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11个,修复提升沿海防护林550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为17.58%,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3.30立方米/亩,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中心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6.5%、41.2%、13.6平方米/人。加大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804平方公里,“十三五”期间确定的22座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开工率100%,交工验收率为91%,绿色矿山建设达到100%,完成岸线整治修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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