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

  (1)专项政策保障

  在现有《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淳安县全域旅游营销奖励实施方案》等涉及会议展览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会议会展产业服务专项配套政策。从会议展览产业体系出发,出台会议会展专项政策《关于支持会议和展览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修订《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全县各行业办展办会、参展参会、节庆赛事以及奖励优惠政策的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对淳安会展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2)政策体系保障

  建立项目、企业、人才三大专项政策保障体系,构建会议会展产业交通、土地、建设、酒店、审批等配套服务保障政策。

  以项目为中心,深入研究引入会议、展览、节庆、赛事等项目的奖励政策和优惠政策,并引导性的加大奖励和优惠力度,对举办的国际性、国家级重要会议以及icca认证的国际会议予以专项政策保障,对50人以上会议团体进行梯度奖励政策保障;以企业为中心,制定企业引入门槛标准,积极研究引进会议会展配套服务经营企业奖励政策和优惠政策;以人才为中心,建立门槛化引入奖励政策和验收化走出去补助政策,符合条件的会展人才按照规定享受财税扶持、子女教育、住房租购、落户等优惠政策措施,确保会议展览服务型人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

  以会议展览为主体,构建会议展览场址土地、建设、交通、酒店等服务配套政策体系,转变会议展览项目单一政府化运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会议展览项目,给予土地、建设、交通等实施政策,降低企业开发成本,通过场址等建设引入一批会议展览活动。加快以会议为中心拓展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制定赛事、康养、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产业及活动的奖励扶持政策。

  (3)政策资金保障

  政策资金扶持补贴重点类别,支持新建改建专业会议或展览场馆、专业会议展览竞争力、场址国际认证、会议展览项目国际认证、举办固定会议展览、引进一般类会展、引进全国性或国际性巡回展、新注册会展企业落地、会议会展企业做大做强;会议展览引进、自主培育、宣传推广、服务保障、交通运力补贴、场址运营及内部配套等配套补助资金。

  (4)审批监管保障

  简化会展业优惠政策的审批手续,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已备案登记的会议展览活动统一实施监督检查,对重大的会展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各类会展活动举办实行核准、奖励、备案“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策服务品质。对来淳举办的重要会议展览给予优先办理、优先服务以及“特事特办“的优惠政策。

  2、组织保障

  建立县级会议展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为牵头单位,负责研究制定会展产业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和深入推进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下设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加强会展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组织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内容,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时推进。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依照会展主要工作任务,对年初下任务、年中查进度、年末抓兑现的工作机制进行考核。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到人、有责可查的责任机制。建立客观的评价机制,把完成指标、企业与个人满意度作为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加强与浙江省会展行业协会、浙江省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及杭州市会展联盟等行业协会的合作,联合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千旅集团、开元酒店、洲际酒店、希尔顿酒店、绿城度假酒店、润和建国酒店、梅地亚酒店、阳光大酒店等高星级酒店,茶叶、中草药、界首橘子、蚕丝等知名农产品商,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会展公司与机构,成立淳安会议展览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会展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向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法律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

  3、空间保障

  加快落实国际会议中心场馆以及康养、培训、赛事等会议延伸产业用地空间的措施。依据《淳安千岛湖国际会议会展中心选址论证研究》规划编制方案,衔接规资局尽快落实进贤湾、高铁新区、排岭半岛三个区块建设国际会议中心的预留空间、土地指标的预留,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

  以会议延伸产业为主体的空间预留,主要依托资源优势突出的乡镇预留特色会议场馆,康养、运动、培训等延伸产业的发展空间,主要有威坪镇、姜家镇、界首乡、石林镇、枫树岭镇、文昌镇、临岐镇等重要乡镇。联合规资局制定发展会议会展产业指标优先保障相关政策与措施,促进乡镇积极发展会议会展产业,提升乡镇招商引资成功率,加快实现多点联动的会议产业网络。

  4、市场保障

  (1)市场服务保障

  制定本土会展行业服务标准,建立会展备案制度,确保公平有序的企业市场发展环境,强化相关部门对会展行业市场的服务与监管,引导会展企业健康经营、健康发展。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会展企业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共享和公开。

  (2)市场监管保障

  严格监管会展市场的运行秩序,针对有违法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或会展项目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严重侵犯参展参会有关主体权益事件的,取消扶持、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资格。对于虚报冒领扶持、补助、奖励资金的,追回已经发放的款项,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列入会展不良诚信单位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会展扶持和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市场合作保障

  加强对引资与引智的并举,从会展市场企业主体、会展人才的培养等方面进行合作交流,开放共享,推动会展城市联盟一体化的打造,创新新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机制,并积极对接现有的合作高校、研究中心,设立稳定的会展业实习实践基地、高起点的实训设施,同县内优质的酒店管理公司、景区管理公司、旅行社等会展相关单位建立长期广泛的合作,制定相对完善的就业接轨机制。

  (4)市场营销保障

  将会展宣传纳入城市整体对外宣传体系,充分发挥公共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聚焦淳安会展目的地建设。积极参加行业活动,例如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会议产业大会等重要行业活动,通过会议推介、现场展示、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淳安会展宣传推介。

  做好分类分级的品牌推广、营销工作。线下积极参与各类行业相关展会,同时,对接长三角其他城市移动媒体(地铁、高铁、机场、商务办公楼)开展淳安会展产业宣传。线上利用数字营销策略,如搜索引擎优化,社交媒体广告,新媒体直播,展示淳安生态、文化、生活品质等形象,提升淳安作为长三角中小会议首选地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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