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9 健康养老服务重点工程
1.康养体系建设试点推广工程。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市县级康养联合体以大中型养老机构为主体,依托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稳定期康复、出院后护理等服务。乡镇级康养联合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参与康养联合体建设。提高社区居家康养服务能力,支持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药事、安宁疗护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立服务场所,设置家庭养老床位,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慢性病管理,为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等提供居家健康服务,完善并依法开放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加强未来社区康养场景建设,支持未来社区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养老模式,每个未来社区均建有康养联合体,逐步向一般城乡社区拓展。
2.老年人“数字鸿沟”跨越工程。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在各类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充分保障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困难的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线上服务更加突出人性化,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便利老年人使用。线下渠道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不断改善老年人服务体验,与线上服务融合发展、互为补充,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十四五”时期,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3.医康养整合型养老服务提升工程。推进示范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一批颐养社区样板。持续深化“1 n”颐养社区模式,即辖区内一家镇街级示范照料中心的辐射效应,带动辖区内n个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养提升行动,组织养老护理员专项技能培训,建立等级认定制度。到2022年,所有养老护理员每年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培训。提升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设施达标工程,到2022年,全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维护行动。建立老人防诈骗知识宣传制度,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和诱导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等各项违法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
八、提供更有温度的兜底保障服务
建立健全综合、多元、内外双驱并行的“1 8 2”新时代杭州大救助体系,为重点人群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改善弱势群体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能力。完善退役军人优抚保障与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完善“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打造高质量精准保障标杆区。创新社会救助模式,进一步加快智慧救助进程,实现社会救助相关信息充分及时共享,保障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精准对接,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和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供养救助制度,健全低保标准与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全市低保、特困人群基本生活标准每年按不低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50%同步调整。到2025年,全市实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4000元/人•年以上,助力困难群体共同富裕。
2.持续关注重点人群保障与服务。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针对留守流动妇女、贫困单亲母亲等弱势群体,提供定期定点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权益保护服务。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响应机制,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政府监护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工作,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均建有至少1家规范化残疾人之家,建设信息交流无障碍样本城市,培育一流助残社会组织,确保每万名残疾人拥有注册助残社会组织不少于18家,培育优秀助残服务品牌10个以上。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探索“医康养护”一站式服务。到2025年,实现市本级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及三县(市)均拥有1所残疾人专业托养设施,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3.完善抚恤优待服务。军地协同建立涵盖军人入伍、服役、退役、优待等全过程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制,着力完善全要素覆盖、全链条集成、多业务协同的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模式,完善移交安置、权益维护等服务规范。适时适度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护理费和优待金标准。
4.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民法典,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推进婚俗改革,提升婚姻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创新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工作,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长效化、专业化开展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实施生态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惠民殡葬政策,规范整治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推广骨灰堂、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模式,到2025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
专栏10 “弱有所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内容
1.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人均补差额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的,按照不低于30%计发),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淳安县作为特别生态功能区,社会救助标准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3.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具体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五章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实施。
4.临时救助。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