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服务业项目建设。畅通服务业招商引资、要素保障、项目建设全链条服务,着力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实在度、转化率和产出率。建立省、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加强动态管理,健全推进机制,夯实发展基础。完善市县联动、部门协作的服务业项目建设服务机制,综合运用绩效考核、督查督办等手段,不断优化服务业项目落地建设环境。

  ——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坚持服务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验检测、信息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构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高技术服务业骨干企业,打造引领扬州高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主体队伍。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要素集聚水平和资源吸附能力,为信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各类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提供优质平台和全领域、全流程服务。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高技术服务业投资统计基础,稳步提高高技术服务业投资比重。

  (二)实施百强企业培育计划。牢固树立企业是产业发展主体的思想,实施现代服务业百强企业培育计划,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引导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唱响“扬州服务”品牌;积极引导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产业活动单位,加快成长为法人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加快培育增量服务业企业,夯实服务业发展根基。“十四五”期间,逐步建立千家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库,培育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100个,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10个。

  ——加强重点企业库建设。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库,积极培育增量企业,提升存量企业质态,力促小微企业做大规模。充分整合部门资源,确保新注册服务业企业全部纳入跟踪管理,做到“应入尽入”。逐月跟踪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收数据,筛选建立重点培育规模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重点监测,积极推动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完善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建立“个转企”申报代办机制,做好各类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载体内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前的注册登记、转后的跟踪服务。建立“产转法”协同推进机制,鼓励新引进和具备“产转法”条件的产业活动单位实施“产转法”。鼓励制造业企业、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剥离现代物流、研发设计、销售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建筑咨询等非核心业务,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强化政策扶持。适应国民经济统一核算改革,加快构建专业部门与县(市、区)“网格化”联动、“条块结合”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服务业营商环境,支持规上服务业企业提升发展质态,不断增强重点企业对行业发展的支撑度。用好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持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服务业百强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培育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积极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行业创新发展联盟,引导企业向集团化、专业化、体系化方向发展,培育一批连锁型、平台化的现代服务业大企业。

  (三)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计划。服务业集聚区,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现代服务业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的发源地。“十四五”期间,对通过评估的运行质态好、主导产业集聚度高的现有集聚区,给予政策支持;积极服务园区“二次创业”、乡村振兴和“三个名城”建设,再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业态模式新、经济贡献大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到“十四五”期末,建设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0个,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10个。

  ——推动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按照“优进劣出、滚动发展、形成特色”原则,以服务功能优化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手段,以竞争力提升为核心,加快推进全市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引导服务业集聚区围绕产业链培育创新链,立足创新链打造价值链,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快集聚区内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展示交易、中介服务等公共平台建设,强化集聚区功能配套,有效整合资源,深化服务内容,增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速形成产业集聚优势。

  ——推动服务业载体平台实现创新突破。坚持高端化、高新化、融合化、集聚化发展方向,对接开发园区主导产业,围绕先导型服务业和成长型服务业领域,培育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载体、平台、项目,集聚资源、集成政策,打造具有独特优势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增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在园区“二次创业”中的服务功能。

  ——加快发展服务总部。持续推进服务业税源经济培育工作,出台服务业税源经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政策意见和实施细则。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综合性、区域性、职能性等各类企业总部,构建总部经济体系。推进扬州智谷科技综合体、扬州北大科技园、江苏(扬州)信息产业基地等建设,着力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引进落户一批“总部经济”企业和“三室经济”项目,培育一批年纳税达千万元和亿元的现代服务业楼宇。

  专栏7 “十三五”结转至“十四五”重点培育的服务业集聚区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经2021年对“十三五”期间全市培育的57个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评估,30个服务业集聚区仍符合服务业集聚区的规划布局、业态模式和产业功能支持方向。名单如下(标注★的,为省级集聚区):

  科技服务业:邗江区科技创业园(邗江区)★、邗江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邗江区)、扬州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园(邗江区)、江苏(扬州)汽车科技园(邗江区)★、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邗江区)★、扬州双创示范产业园(开发区)★。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扬州)(广陵区)★、宝应天地软件信息集聚区(宝应县)。

  物流业:江都沿江物流集聚区(江都区)、扬州港口物流产业园(开发区)★、扬州长江石化物流中心(仪征市)★、仪征汽车物流园(仪征市)★、扬州综合物流园(仪征市)。

  商务服务业:扬州人力资源产业园(邗江区)、扬州商务咨询服务集聚区(邗江区)、扬州京华城商务集聚区(邗江区)★。

  文化旅游业:扬州湾头玉器文化产业园(广陵区)、扬州双东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广陵区)★、扬州壹點文创街区(邗江区)、扬州工艺美术集聚区(瘦西湖景区)★、扬州西安丰水晶文化产业集聚区(宝应县)、宝应乱针绣文化产业集聚区(宝应县)、扬州圣诞文化产业集聚区(宝应县)、扬州曹甸文体教玩具特色产业集聚区(宝应县)★、花都汇旅游休闲集聚区(瘦西湖景区)、扬州虹桥坊旅游综合服务集聚区(瘦西湖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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