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推进城镇、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优化“一主一副四片”的县域空间格局,落实国家、江苏省、淮安市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统筹区域一体化,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发挥综合交通对住房布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注重城乡融合、产城融合,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新路,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打造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一主一副两片”住房总体空间格局。
绽放中心城区魅力。丰富金湖县中心城区内涵,按照“属地负责,全面排查,分类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持续推动老城区旧城更新改造,重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和管网改造、绿化亮化美化提升、公用设施改造提升、智慧型农贸市场建设、立面装饰和精品商圈改造、违法建筑拆除等工程,打造宜居老城。提高中心城区土地综合承载力,坚持紧凑式和集约化开发理念,着力提升土地容积率、土地利用率,加大配套住房和基础设施投入。凸显城市高品质,通过新建、货币化安置和货币补贴助购等方式解决和改善棚户区住房问题。完善老城配套服务设施,实施城东新区、城南新区道路循环系统及配套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入运行,打造宜居宜游老城生活片区。
优化乡村发展格局。统筹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和乡村空间资源调配引导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农业农村住房格局,以点带面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住房规划编制。推动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提升对周围村庄的带动和服务能力。推进城郊融合类村庄与城区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强化服务城区发展、承接城区功能外溢的能力。保持特色保护类村庄传统格局的完整性、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和居民生活的延续性,明确特色保护和建设管控要求。严格限制搬迁撤并类村庄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逐步将搬迁撤并类村庄纳入周边其他类型村庄规划。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围绕建成“农房改善苏北样板县”总体目标,强化“一镇一示范”,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苏北农房改善工作“金湖品牌”。到“十四五”末,完成“空心村”、长期“空关户”以及其他意愿强烈的农民住房改善项目,规划发展村庄和农民集中居住点亮化达到全覆盖,所有行政村达到“五通”“七化”的标准。
第八节 组织实施住房市场重大工程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金湖县住房市场重大工程发展,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制度改革,不断加快金湖县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县政务三级体系服务国家级标准化水平,升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充分利用智慧感知、数据档案、数据融合、城市应用、智能调度、智慧监控等数字化手段,实现全县各部门服务信息共享。加快实体大厅和线上大厅的融合,实施“集成服务、全科受理”改革,推进政务服务网镇街、村居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的网络建设、系统软件开发、证照库建设,更高质量实现“一网通办、一城同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金湖县项目代办机制创新实践,运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开展错时、延时、预约、全天候网上受理等服务机制,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减证便民”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提高审批便利度。推进“一件事”改革,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 “一窗”分类受理。探索部门将部分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镇(村)为(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推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公共服务项目进镇服务大厅。
加强项目规划统领。坚持“多规合一”,全面建立以规划纲要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规划为支撑,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不断突出规划纲要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发挥规划纲要统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改革等前瞻谋划布局作用,为制定金湖县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提供政策依据。不断健全规划管理衔接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全程管理,构建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规划衔接机制,增强同国家、江苏省、淮安市等上位规划纲要精准落实衔接,强化对金湖县辖属乡镇、园区规划纲要的精细指导,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保障项目有效实施。加大金湖县住房项目规划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听证会、论证会等多渠道、多方式推进规划信息公开,多角度全领域深度解读规划主要任务举措。完善住房项目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规划实施和依规划办事的良好氛围。做好住房消费升级、房地产销售渠道升级、房住不炒下支持居民自住需求的房地产政策升级。支持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严抓各项防控措施,编制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住房设计标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住房市场的复工复产,最大限度激发住房市场主体活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和协调,由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统筹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发展各项工作。各部门厘清权责关系,对金湖县住房发展工作形成分工明确、高效联动的管理体系。各街道、镇成立相应的主管机构,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住房发展扶持政策。各街道、镇应将推进住房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达成。
第二节 增强政策支持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金湖县财政部门应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金湖县税务部门应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金湖县金融部门应积极引导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其他资金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运营。加强住房金融管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居民合理自住购房的支持作用。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住房金融相关政策,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促进金湖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