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促进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曲艺馆、非遗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效能提升,创成县区级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馆通过国家级评估定级,美术馆建成开放。依托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有机绿色农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绿色企业等极具涟水特色的地方增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制作统一标识标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等生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览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积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规范试点创建,在全县范围形成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建设吾悦、百悦、上海路等特色街区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城市规划馆等共享共建的旅游设施。完成古淮河百里生态观光廊道,建立健全以机场为核心、高铁站为主干、汽车客运中心为支点、景区景点为节点的全域旅游集散体系。深入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将旅游业打造为县域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25年,创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今世缘省级综合旅游度假区、成集苏北“小延安”红色文化旅游区国家4a级景区,全力打造全国知名的“健康之城•缘分之城”、全国产旅融合创新示范区、长三角水乡“田”美生活全域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一、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培训
将生态文明教育列入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以免费形式向各党政机关部门发放《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读本》等材料,设置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课程,与各高校环境相关学院联合,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系统性的生态文明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基层村镇干部的生态教育培训,提高各级领导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知识。到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保持100%。
二、广泛开展学校生态文明教育
加强对教师的生态文明培训,把“生态文明理念与常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各学校结合校情编制生态文明方面的教育材料,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设环境保护理论与实践课程、举办生态讲座等,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强化企业生态文明责任意识
积极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企业环保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从业人员资格化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训,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推动企业积极向“环保模范企业”的目标努力。通过清洁生产、污染控制、环保措施、生态建设,担当社会责任等方式促使企业的生产、服务场所、生产设备与工艺、产品服务等树立良好的生态、环保形象。
四、推进社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
开发和建设一批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的环境教育课程资源。组织编写、开发居民喜闻乐见、符合居民工作、生活需要的社区环境教育读本、社区环境教育培训资料和远程网络教育课程。组织社区内部和社区之间的生态文明知识竞赛。遴选一批热心公益的居民作为生态文明宣传志愿者,宣讲《江苏生态文明20条》及相关环保相关政策、常识,推动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促进生态文明理念向农村传播。以村为单位开展生态培训,重点普及生态农业生产、生态乡村生活等主题,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活动中的生态文明意识。
第三节 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一、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环保网络举报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推进公众在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教育等五大领域的参与力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和听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舆论监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支持民主党派、工青妇、社会团体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论坛,引导环保志愿者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公益活动。
二、高效处理信访问题
引导群众对照《江苏省分类处理环境信访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依法维护权益。继续开展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环保局长大接访、环境信访督政约谈。强化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引导,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工作平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环境污染信访诉求问题解决过程中落实到位责任主体,确保合理合法有效的环境信访诉求受理率、答复率达100%,重点环境信访办结率达100%。推行信访复查复核制度。通过信访形势分析,从民情民意中,寻找环境管理不足,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环境信访诉求问题。
三、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示范创建,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开展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建设活动。借助“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湿地日”环保主题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宾馆”、“绿色机关”等绿色创建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由民政、妇联、生态环境和当地政府等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先进评选活动,在普通市民、家庭中评选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授予“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