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业企业特征水污染物的监管。加强对工业企业特征水污染物的管控,建立重点企业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库。加强特征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的检测能力,加强氟化物、挥发酚、锑等特征水污染物的管控。加强对重金属、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内分泌干扰物等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监控。
二、加强城镇污染治理
推进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根据《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方法(试行)》,以太仓市城市规划区、产城融合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核算区域,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基本核算单元,系统核算区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集中收集总量及削减总量,有效评估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量缺口。2021年底前完成首次水污染物平衡核算,2022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核算工作。
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根据《太仓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333”行动。结合太仓实际,采用“普查、设计、施工、养护全面配合”的epc模式全力推进达标区建设。实施范围覆盖太仓全市,按行政区域划分成高新区科教新城、港区(浮桥)片区、浏河片区、璜泾片区、沙溪片区和城厢双凤片区6个项目片区,计划通过5年时间,依靠epc模式高速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底,城镇建成区重要水体达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目标。城市建成区和沙溪古镇区90%以上面积、乡镇(含被撤并乡镇)建成区8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输送、全处理”,实现“污水不入河、外水不进管、进厂高浓度、减排高效能”,全面构建“源头管控到位、厂网衔接配套、管网养护精细、污水处理优质、污泥处置安全”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新格局,持续推动全市城乡污水处理综合水平走在全苏州和全省前列。
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全面摸排“小散乱”排水、阳台和单位内部排水,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及时整治到位。全面排查城镇建成区沿河排水口、入河排污口、暗涵内排口、沿河截流管道等,重点解决旱天污水直排,有效管控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消除污水直排口。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覆盖现状,划定管网覆盖空白区或薄弱区域,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区域建设规划科学制定污水管网建设方案,优先考虑接管,不具备接管采用原位或就近增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近期计划拆迁区域采取临时污水收集处理措施,有序推进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全面排查雨污合流、雨污混流以及管网堵塞、错接、漏接等问题,根据普查成果及时编制管网整改计划,开展太仓市建成区和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督促工业企业和单位内部同步推进。高标准实施管网工程建设,提升新建污水管网质量管控水平。全面排查检测雨污水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状况,分片推进管网改造与修复,提升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和养护管理水平。到2025年,污水直排口和空白区消除率达100%。
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围绕“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尾水全提标、监管全方位”目标,优化整合厂网布局,降低水污染风险。评估现有污水处理和和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和运行效能,优化处理设施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运行。针对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方案,实现生活污水“厂网河”一体化治理模式。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尾水全面执行“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各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新建:规划新建太仓市城东水质净化厂,提升娄江新城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5万m³/d,尾水排放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按照“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开展污水处理厂扩建以及尾水处理提标改造建设。“十四五”期间,实施璜泾和江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分别扩建污水处理规模至3万m³/d、4万m³/d以及现状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对现状规模6万m³/d的处理设施进行尾水处理提标改造。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布局,加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新建、改建城镇市政污水主管网80km。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口生态湿地建设:因地制宜建成不低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三分之一的尾水生态净化湿地,作为城乡河道生态景观等补充水源,提高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污泥规范化处理。加快统筹建设污水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同步建设管网清疏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建立污泥转运和处理处置全过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船安装分别gps、ai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
提高初期雨水污染治理能力。加强城市建成区初期雨水的管控,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加大初期雨水处理处置系统建设力度,建设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提高城市雨水径流积存、渗透和净化能力。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万㎡以上新建建筑物,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居民住宅小区或单位,有条件使用雨水的,其内部的绿化、景观、环卫用水,不得直接使用市政自来水,推动雨水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强化农业面源管控力度。依托中央和省级项目,持续推进种植业污染治理,积极申报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重点县等项目。持续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分类分区分级精准施用技术措施,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研发配套水肥农艺管理措施。2021年-2025年,每年度实施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实施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力争实现“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循环”。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机械智能深施肥技术覆盖率达50%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5%以上,农膜基本实现全量回收。结合《江苏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监测网设置方案》,全面开展重点地区农田退水水质监测。对确定直接影响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沿岸农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探索开展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对于暂时无法实施改造的,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相关管控措施于汛前全部落实到位。到2022年,对科教新城盐铁塘(浏河塘至苏沪交界段)及浮桥镇区杨林塘沿线农田沟渠排查,对不达标的采取氮磷拦截工程,改造生态沟渠并建设沉淀池,削减农业面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