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水环境质量核心管控区。配合苏州市完成国、省考断面的核心管控区划定,以水质达标为底线,围绕水质不达标的重点断面制定实施水质达标保障方案,推动全市“一断面一方案”提优整治,压实水生态环境管控责任,推进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到2025年,国、省考断面、通江支流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水比例为100%,水污染物减排目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细化行政管理责任。以国、省考断面为基础,分析断面周边水系、主要污染源和行政区划等情况,识别影响断面水质的主要环境因素,合理设置水质重点关联断面和行政区划交界断面,确定水质目标,落实乡镇考核责任和责任人,并与河湖长制考核衔接,强化政府水生态环境责任传导机制。根据断面年度水质情况,识别区域水环境治理短板和水污染重点区域,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应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方案。实施重点关联断面动态调整,优先在水环境较差地区设置断面,对连续监测水质较好的重点关联断面,适时提出取消申请。

  加强水功能区管理。按照省厅部署,配合完成苏州市水(环境)功能区修编,优化调整具体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研究构建水陆统筹的水功能区划体系,将水功能区划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跨部门基础平台。核定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对于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

  三、强化水里岸上污染源协同管理

  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开展长江沿岸试点排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建立工作规范体系,落实责任主体,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苏州市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完成排污口分类命名并编码,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排查范围包括7条河流,根据河道级别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范围为:杨林塘、浏河塘、新七浦塘、老七浦塘为3级河道,各向两侧延伸200米;盐铁塘、石头塘、十八港为4~6级河道,各向两侧延伸100米。排查范围应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沿河工业园区、畜禽养殖等要全覆盖。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系统治理、分类施策、精准整治,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根据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分级分类目录,依法依规开展排污口设置审核或备案。推进排污口与断面水环境质量联动管理,形成全链条管理体系。

  四、推进有机废弃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利用

  推进有机废弃物收集及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健全有机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建设,建立有机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引入社会化专业机构参与有机废弃物收集、储存、运输各环节,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行业监督,提升全区有机废弃物收储运效率。加快推进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建设,新建太仓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250吨/日,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零外运,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在全面完成现有污泥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加强设施运行监管。

  推进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据有机废弃物原料属性、处理成本、市场需求等合理确定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农村畜禽粪污、秸秆、蓝藻、水生植物等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方法,大力开展有机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规模化、效益化发展模式。实施太仓市新建生猪育肥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奖补项目,实现生态种养、接近零排放的生态型循环农场。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新技术研发、创新及应用,提升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施太仓市2021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持续保障秸秆综合利用率在100%,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和主推技术。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区域废弃物管理联动机制,开展废弃物集中处置区域合作。强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类废弃物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最终处置量。

  推进太仓市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到2023年,示范区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部门和区域协同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社会资本为主的投资机制初步形成。收储运体系完善完备,处理设施布局合理,处理技术取得突破。市场化应用体系基本形成。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及其焚烧飞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园林废弃物、秸秆资源化处置率分别达到100%、100%,有机废弃物制备生物质油(气)品力争市场全部消纳,化肥使用每年减量1%。到2025年,示范区建设达到较高水平。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多元化的处理模式基本定型,在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上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提供示范。

  第三节 河湖统领,着力加快重点流域水质提升

  一、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深入开展长江岸线保护修复。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落实《长江保护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高标准打造沿江特色示范段。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控长江岸线开发利用,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重大任务,打造长江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等工作。优化长江岸线空间布局,逐步提升生态岸线比例。加强长江岸线保护和修复,加快长江太仓段沿岸造林绿化、生态修复提升、滨江绿色走廊建设。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与生态农业、特色田园、文化旅游、休闲度假融合发展,高质量规划建设太仓七丫口生态湿地,打造生态示范亮点。提升长江堤防防洪能力,建设安澜长江太仓段。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强化滩涂湿地修复、防护林带建设,构建沿江生态屏障,提升沿江空间景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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