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引导专利密集型、商标密集型、pg电子官方的版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壮大。支持以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区、下关滨江商务区、幕府创新区、新街口—湖南路商务商贸区、环南艺艺术文化街区等五大产业集聚功能区为重点,结合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一园区、一产业、一导航”,助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园区产业尽快实现从技术密集型向知识产权密集型转变。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链工程,建立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相关科研机构和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布局,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聚焦“三主四特”和未来产业,开展产业专利分析,持续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三)推动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强化与驻区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驻区高校院所创新载体建设、科研人才回归与研究成果落地。引导驻区高校院所强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导向,深化与大校大院大所融合互动,引导高校院所成果就地转化和辐射转移,发挥院士等高端人才资源作用,增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全域硅巷建设。全方位扩大与国内外一流高校、知名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探索与合作高校院所共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整合优化南京大学—鼓楼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功能。鼓励高校、企业、政府联合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基金,实现驻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全覆盖。健全校地协同创新机制,落实市“百校对接计划”和发挥科技镇长团作用,优化校企间成果转化路径。畅通科创人才流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打造校企合作品牌,构建开放式“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
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构建多样化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更多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实现增信增贷,有效缓解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融资难等矛盾。培育“互联网 知识产权 金融”示范平台,完善“园区 平台 担保 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扩大融资受益面,重视pg电子官方的版权质押融资工作,有效解决文化创意产业融资困难。探索以知识产权为重要维度的证券化、投贷联动、保险信托等新业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企业培育库。加强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引导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维权需求大的企业积极主动投保。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体系,探索推广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强制执行保险、专利代理责任保险、专利评估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许可信用保险等新产品,发展“保险 融资”等知识产权金融新模式,降低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助力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现代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查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全区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健全各职能部门协调沟通、重大事项通报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优化职能部门、属地街道(板块)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积极落实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鼓楼区“全域高新区”和城市硅巷建设,增强知识产权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落实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围绕新型都市工业体系、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积极探索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发布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减少决策失误和重大经济损失,强化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配齐配强各街道和相关板块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科技助理,配齐配强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知识产权服务专管员,助推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区建设。
(二)强化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
积极推进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进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园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持续优化园区内知识产权政务与文化环境,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和监督有力的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充实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设置知识产权专职人员。重点支持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成为全市知识产权创造密集区、运用提升区、保护示范区、服务优势区、管理特色区和人才集聚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在全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七、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匹配市场主体需求
(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优注宝”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抓手,按照发挥平台优势、整合平台资源、扩大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影响、提高运营能力的思路,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覆盖全面、服务规范、便捷高效、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主动对接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平台)、证券化专业平台、资产数字化交易平台等数据资源,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办理。探索建立督查评估机制,明确督查评估范围和内容,实现督查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强化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成效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