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和承载能力为依据,推动公共服务各领域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人口规划等衔接。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更多优质资源向农村等公共服务供给薄弱地区延伸。以整合共享为主线,持续推进体育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资源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体系,着力构建便利高效的公共服务圈。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评估监管,打通人民群众服务需求反馈通道,动态调整公共服务清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加强规划用地保障。落实“多规合一”,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充分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适当予以倾斜。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整合现有存量土地资源,统筹改造空闲的厂房、商业设施、学校、社区用房等,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增强财政投入力度。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制定实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与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政府债券和金融机构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深化公共服务预算信息公开,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人才需求,科学制定实施招才引智计划。实施“药都工匠”培养行动,组织技能大师评选,努力打造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的技师队伍。制定实施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制度,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公共服务相关学科专业。发挥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作用,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人才库。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健全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及养老、住房保障等激励政策。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第二节 做好规划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晰各项任务职责,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本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确保重大项目和工程有序推进。各县(区)要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并与“十四五”时期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均等化程度高、带动效应强的示范项目,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典型引路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发展。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有效落实与推进。各县(区)把本规划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考核,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公共服务发展年度报告和考评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日常监测和实时考核,确保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要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