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推进融合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智能充电桩、智慧电网、智慧管网、光伏发电、安全物联网等融合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全县充电桩站点的布局规划,推动新能源充电桩全覆盖,推动智能电网建设,着力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现代化智能电网。打造智能网联的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开展道路设施数字化改造,建立支持高级别自动驾驶运行的高可靠、低时延专用网络,推进车联网试点建设,争创全省、全国知名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

  (五)聚焦创新引领力,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创新数字经济多层次柔性引才、人才培育及培训机制,壮大数字经济人才队伍,推动“政产学研用金”协同,搭建数字经济创新平台,推动企业数字技术攻关和主体培育,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1. 壮大数字经济人才队伍

  加强多层次人才引进。围绕数字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制定紧缺人才目录,精准引进数字科技创新和中高端人才,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加强高端数字经济人才延揽力度,全面实施“长丰英才”、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百名领军人才汇聚行动、千名高端人才招引行动等顶尖人才引进计划。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建立国内外数字经济领域专家库,形成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和“数字名家”引入机制。构建立体引才网络、柔性引才机制,采取公开选拔、引进挂职、市场招聘、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项目合作等多种引才方式,集聚多层次、宽领域的数字经济人才。

  创新数字经济人才培育机制。鼓励机关单位派驻干部到高校挂职,主动对接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引导本地高校、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调整,鼓励高校优先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方向的相关专业,为产业发展争取人才和技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办学,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构建长丰数字经济大讲堂平台,定期聘请数字经济相关专家、名校讲师等,为全县政府公务人员、企业技术骨干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其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打造长丰县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的人才队伍。

  2. 搭建数字经济创新平台

  围绕数字经济重点行业领域发展需求,促成与沪苏浙高校院所合作,以行业数字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为重点,打造一批实验室、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提高技术研发能力。推动“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围绕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创业基地等各类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与合肥市“综合性国家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定位相适应的创新创业示范产业基地。推动建设“一心一园一镇一谷”四大创新基地,以及科研型、创业型、融通型、服务型、联盟型、飞地型、合作型、资本型八大创新平台,提升县域科技实力。

  3. 提升数字技术创新能力

  推动企业数字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升级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站等数字化领域研究机构,围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家电、高效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支持县内企业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产业龙头企业共建、联建产业创新平台,设立异地研发中心,更好链接县外优质数字科创资源,形成“研发在异地、生产在长丰”的协同创新模式。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重点突破工业互联网等一批产品和技术。

  “阶梯式”培育创新企业主体。集中全县创新资源要素,制定“高成长种子、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实施高成长企业培育工程、百亿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一批行业龙头、领军企业、隐形冠军,形成顶天立地、铺天盖地的企业群体。做大做强数字经济重点企业,聚焦新型显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车、智能家居家电等领域,通过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扶持一批潜在“小巨人”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长丰县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协调解决数字经济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中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跨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各部门、乡镇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各阶段、各主体、各环节的监督考核,建立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

  (二)加大政策扶持

  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加快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专项政策,加大在创新创业发展、产业升级改造、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定长丰县数字经济发展扶持细则,加大对数字经济重点发展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用地、用能、环境容量、创新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点保障。

  (三)创新金融服务

  强化政策导向,完善针对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平台型企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企业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府资金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领域倾斜。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设“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动投贷联动。鼓励金融企业运用大数据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推进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产融协作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四)加强合作交流

  积极开展数字化领域交流合作,主动融入安徽省、合肥市数字经济战略建设,积极承接实施省部级合作项目、国家产业转移合作试点园区、校企联合平台项目。加快“数字经济”有关品牌的培育,强化品牌宣传推广,加强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数字经济大企业、大项目,积极推动引进企业与本地企业的合作。全力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切实加强与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和创新型企业的科技合作,并鼓励其在我县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支持产业园创建国际性产业化合作基地。

  (五)优化发展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当放宽数字经济领域的准入条件,简化涉企行政事项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质量,鼓励企业创新,着力消除阻碍新业态发展的壁垒。着力提升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统计能力,完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共享等制度规范,定期开展数字经济态势分析,引导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围绕数字化转型、企业上云、数字城市等领域举办论坛、专题培训及组团考察等系列活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作用,集中开展数字经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

  (六)保障数据安全

  适应信息安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建立全县集中统一的数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管理体制,明确政务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打击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为数据开放、数据保护提供法制保障,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受侵犯。加强信息安全宣传,强化企业信息安全意识,鼓励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企业对关键工业控制系统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管控,推保障工业控制网络敏感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利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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