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重要水库保护工程
兰溪桥水库扩建和保护工程:规划对该库区直接影响水质的污染源,采用设置隔离防护网、清拆建筑物、关闭排污口、人口搬迁、规模化养殖场及垃圾堆放场搬迁等措施,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强垃圾保洁设施建设和管理,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完善水源保护区周边和上游事故多发公路路段的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设施,定时清理库区水面及周边严禁钓鱼等。
马蹄岙水库保护工程:规划对库区引水隧洞进口拦污栅进行改造,增强垃圾收集能力;实行生态流量控制,确保下游生态用水需求;控制上游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放,加强水质量监控。同时,继续在库区两岸实行封山育林,提高库区森林覆盖率。
下滩水库保护工程:规划对库区保护区内的农业、生活、畜禽(水产)养殖及水上运输等非点源污染,采用控制用量、废物资源化、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取缔养殖和水上运输等工程和管理措施,加强库区周边环境整治、供水设施建设及建设用地复绿和库区周边山体植被保护工程。
3、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围绕庆元县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目标,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改善区域水循环条件,发挥庆元生态资源优势,支撑美丽庆元生态建设。规划到2025年,保持水域面积只增不减,主要河道水库水功能区水质实现达标率达到100%。
(1)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
改善河道、水库水质。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通过水源地保护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维护河道、水库、山塘水系生态健康,提高河道、水库、山塘水环境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库、山塘水质。
(2)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不断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发挥水利工程改善水环境的作用,维护水生态系统的协调完整性,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营造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
(3)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结合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河道整治和河道保洁。
(4)水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生态水电示范县,通过工程措施完成水电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修复水电站6座,治理水电站下游减水河段15公里。完善河道生态修复,确保区域河流的生态基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使水电站与环境相协调。
4、开展湿地保护工程
(1)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建设
定期组织对湿地保护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对湿地资源破坏的行为。
健全对湿地开发以及用途变更的生态影响评估、审批管理程序,凡涉及湿地开发利用的项目,均应对湿地开发利用后的生态影响进行评价,严格依法论证、审批并监督实施。
(2)整治湿地污染
加强湿地所处流域的污染源控制,可采取控源截污技术和水体净化技术,建立健全湿地控源截污体系,提升湿地水质和湿地水环境的自净能力。
(3)恢复湿地动植物与栖息地
禁止湿地周边山体天然阔叶林采伐,限制人工林采伐强度和采伐面积。
积极推进“六边三化三美”,结合小流域治理工程,营造河道两岸及沿岸道路景观绿廊,恢复湿地植被。
加快局部小块区域的植被恢复,在与原生态环境融合的前提下,结合景观开发,开展植被景观塑造性质的恢复。
(三)农田生态优化
1、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
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最佳综合管理措施等先进适用技术,建立面源氮、磷的流失控制示范区,制定和落实面源削减与点源削减的抵扣政策,减少氨、磷污染。
(2)积极实施农田废弃物治理工程
积极防治秸秆、地膜、农药(兽药)包装物等农田废弃物污染,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庆元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配套秸秆粉碎设备。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肥药双控等生态农业生产技术。
2、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
积极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工程。根据牧场位置和周边条件,因地制宜推广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和农林牧渔结合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综合示范和美丽牧场示范创建。到2022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达95%以上;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达标率达100%。
3、开展土地污染治理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到2022年,农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
(2)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优先保护类耕地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三、建设美丽城镇
(一)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根据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总体目标要求,建设“十个一”标志性工程。
2020年1月-2020年12月,建设2个乡镇美丽城镇:竹口镇(工业特色型)申报创建美丽城镇样板乡镇;左溪镇创建美丽城镇省级达标乡镇。
2021年1月—2021年12月,建设4个乡镇美丽城镇:黄田镇(农业特色型)申报创建美丽城镇样板乡镇;隆宫乡、淤上乡、安南乡创建美丽城镇省级达标乡镇。
2022年1月—2022年12月,建设2个乡镇美丽城镇:松源街道(加快发展县政府所在街道)和百山祖镇(文旅特色型)申报创建美丽城镇样板乡镇(街道)。
(二)推进风情小镇建设
1、因地制宜,推进“一镇一特”风情工程
依托各乡镇地理、自然资源、历史人文优势,突出各乡镇不同的地域特征、风情特性和乡愁特味,挖掘“文化符号”、“文化素材”,形成“一镇一特”的差异化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