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用能监察,限批缓批高耗能项目。加快压减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统筹布局工业互联网、5g网络、大数据中心、窄带物联网、公共基础设施物联网等项目。严格涉煤项目准入,鼓励使用洁净煤和高热值煤,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传统能源改造,加快高耗能落后企业、产能、设备的淘汰和退出。开展能效创新引领专项行动,推动石化、化工等企业余热余压余能回收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到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
建立多能互补智能网络。加快构建结构多元、供应稳定的现代绿色能源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统筹煤、电、油、气网运设施能力建设,提升能源安全输送能力。统筹考虑储电、储热、储冷等多种储备方式,发挥好调节供需平衡和能源缓冲作用。构筑氢能供应和储运体系,增强氢能等替代能源能力储备。充分利用海上lng资源,在产业、公用设施布局较集中、具备一定用户需求的岛屿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远离城镇电网、并网成本偏高的岛屿,建设以风能、光能、潮流能、生物质能等为一次能源的分布式微电网,推广应用微电网储能技术,兼并淘汰柴油发电机等高耗能污染发电设施或作为备用。
3. 着力打造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加快低碳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以国际物流枢纽岛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以港航为龙头、铁路和航空为引领、公路为支撑的双向对外交通格局,建设以水运为主导、公路和通用航空为补充的岛际交通网络,切实提高城市交通智慧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推进江海联运体系与嘉兴等地海河联运体系融合,开辟海河直达运输航线,加快形成江海河多式联运体系。推动舟山本岛构建骨干公交发展模式,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和出行分担率。推进既有交通设施绿色改造,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港口。加快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减少船舶在港口靠泊期间因辅机运转所产生的环境污染。
加快推进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淘汰老旧车辆、船舶,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港口服务、城市公交、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环卫等领域率先使用清洁能源车船。到2025年,市区城市公交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化的比例达到90%以上。加快航运系统运力结构调整,做强江海联运船队,推进智慧绿色航运发展,出台新一轮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鼓励造船企业进行技术革新,优化船舶设计,在满足船舶适用性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油耗和污染排放。推广使用船舶节能型柴油机。
4. 积极推进生活绿色低碳化
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化建设和管理。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推进建筑节能和低碳管理。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应用,建设一批未来低碳社区。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大型公共建筑场馆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开展屋顶墙面绿化、地源热泵等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等低碳技术。推进建筑节能低碳管理,逐步将公共建筑纳碳核查范围,进一步完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
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化生活方式。推动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进企业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和标识,增加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倡导绿色装修,优先选用成型装饰材料,建筑装饰、室内装修使用水性涂料和胶粘剂。推行绿色包装,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倡导低碳生活,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强化阶梯水价、阶梯电价、阶梯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建立低碳生活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数字经济、互联网优势,探索建立个人低碳账户,推行绿色信用体系,积极探索碳普惠制度。
5. 创新绿色发展机制
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持续打通“两山”转化通道,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海岛地区gep核算标准,推动实现gdp和gep双核算、双评估机制全覆盖,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资产交易平台。加快完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探索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持续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积极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着力创建舟山国家高新区、滨海科创大走廊、东海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夯实绿色低碳发展科研基础条件。强化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建技术研发机构,强化自主创新,破解绿色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开展绿色技术体系集成示范,打造一批石油天然气储运技术工程实验室、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研究中心、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等产业创新载体,开展节能减排研究,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污染防治与修复、新能源等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示范。
完善绿色发展环境经济政策。深入推进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要海洋生态系统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发展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深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采取重点项目投资补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在高污染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优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差别化收费机制。
专栏1 绿色低碳发展重大工程
1.传统产业节能低碳改造。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能效标准,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循环利用技术、新能源技术等等,在船舶修造、螺杆制造、水产加工、汽车零部件等行业企业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工程。
2.能源结构优化工程。推进海上风电、潮流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岱山县中广核4#海上风电、嵊泗2#、5#、6#工程,中石化六横lng接收站、浙能六横lng接收站、新奥lng接收站,定海潮流能发电、金塘滩涂光伏、岱山金塘滩涂光伏储能工程,中广核绿电制氢示范、六横制氢工厂、中山大洋电机氢能产业等重大项目。
3.绿色低碳交通工程。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车辆更新,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建设行动,引导提升新增私人小汽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辆,逐步推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深化美丽公路、低碳港口和航道建设,强化低碳枢纽建设。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围绕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推动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化多层级低碳试点示范,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协同增效,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 全方位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推动制定舟山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和科技创新“6 1”领域碳达峰工作,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大型企业,特别是石化、化工等行业大型企业要制定实施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建立“区域能评 产业能效技术标准”机制,实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和煤炭减量替代。打造低碳试点升级版,面向县(区)、乡镇、社区、园区和企业等各类主体,积极打造多层级“零碳”试点示范。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建成绿色低碳园区,力争建成4个“零碳”示范乡镇(街道)、20个“零碳”示范村(社区)。积极实践碳中和,探索开展公共机构和大型会议“碳中和”,积极开发林业、海洋、湿地等碳汇产品,加强红树林提质扩面、碳汇渔业发展等,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生态系统碳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