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4 老年教育促进行动
14.创新发展老年文化。推进以渔农村文化礼堂为代表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活动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文化设施适老化改造,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力度,加强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增加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依托“淘文化”平台和舟山地方特色主题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展示交流的舞台,鼓励老年人参与适宜的公共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定期性、延续性的老年文化活动品牌。推进渔农村电影放映、渔农家书屋建设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技术,为老年人提供“线上 线下”相结合更丰富更可及的文化服务。鼓励各地建立老年文化艺术组织,支持发展有影响力的老年艺术团体。鼓励创作发行老龄题材的文化作品,制作适合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的老年人优秀作品,支持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设立老龄文化专栏,促进老年文化传播。
15.积极发展老年体育。推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和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区(村)老年人健身途径、场地和配套设施,着力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渔农村乡镇(海岛)“15分钟健身圈”,实现老年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覆盖城乡。推进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科学合理安排老年人健身活动的区域和时段。健全老年体育组织网络,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推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建设,推动老年体育现代化村(社区)建设。大力宣传运动健康的生活理念,推广传统中医运动项目,引导老年人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营造“体医养”的健康老龄化氛围。积极组织开展丰富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好各级各类老年人运动会和体育赛事,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5.5%以上。加强对老年运动赛事教练、裁判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为老年体育运动和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科学引导。建立政府主导、渠道多元的老年体育事业投入机制,适当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体育活动、赛事和场地设施建设。积极构建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老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体育服务水平。
(五)营造包容性老年社会参与支持环境
16.全面推进积极老龄观宣传教育。加强老龄化国情市情形势教育,将积极老龄观贯穿到全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传播、社会价值观引领的全过程。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强不息、终身发展的理念,保持身心健康、积极进取的状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实现人生价值。积极搭建展示老年人文化作品、知识技能、工作成就、优良品行、精神风采的平台,宣传先进典型,激励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老年人的潜能和优势,正确看待老年人在家庭、社会和国家发展建设中积极宝贵的贡献、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和言传身教的影响力,鼓励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17.构建完善的老年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志愿者之城,建立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推广“时间银行”“银龄互助”“银龄积分”等为载体的为老志愿服务,探索志愿服务记录和积分管理制度。鼓励支持老年人参与优良传统教育、社会公益活动、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文化传播等志愿服务,积极开展“舟山老人讲舟山故事”行动计划,展现“重要窗口”银龄名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为老年人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提供适合的志愿服务机会,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组织离退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老专家老知识分子,深入偏远海岛开展送医、送文化、送科技活动。深入开展“银龄互助”,探索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失能老人服务的途径、形式和内容,重点为高龄、失能、偏远海岛空巢老人等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护、健康护理、应急救助等服务,到 2025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
18.推动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重视发掘老年人力资源,探索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延长工作年限。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搭建老年人就业信息对接平台,方便老年人沟通社会信息、开拓就业渠道。健全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工作岗位,提高用人单位雇用老年人的积极性。建立老年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帮助有意愿的老年人接受岗位技能培训。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积极鼓励老年人参与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保障老年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权益、合法收入和安全健康权益。
专栏5 老龄人力资源再开发行动
(六)推进友好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19.弘扬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把尊老敬老爱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学校德育教学、村规民约。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文化,深入开展孝文化“六进”活动,深入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慈孝文化资源,打造孝文化村、孝文化校园、孝文化单位等。培育建设礼孝学堂传统文化体验和教育基地,推进礼孝学堂中华传统文化冬夏令营项目等。持续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域开展“敬老月”活动,鼓励全民积极参与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公益活动。广泛宣传敬老孝老助老先进典型,加强孝亲敬老激励引导,探索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诚信档案。定期走访慰问困难、空巢、失能、高龄老年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在照顾服务老年人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助老结对活动,关爱帮扶偏远海岛留守老年人。
20.加强适老化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老年服务设施、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建设标准,确保新建、改建设施满足适老化和无障碍要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对社区道路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进行综合适老化、无障碍、智能化改造,推动老旧社区微更新。支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探索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依申请制,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家庭自负的方式,支持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改造,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援助功能,对住宅室内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改造。特别对“三老”人员、特别困难老人及重点优抚老人给予政策支持。深入推进未来社区(乡村)建设,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建立“住、行、医、养”一站式的老年宜居友好型社区(乡村)。积极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加强无障碍社区、村、景区、公共服务中心等创建工作。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适老化改造力度,适当配置选用低踏板的公交车。推进城乡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和专用区域,适当提供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为老年人提供友善服务。
21.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对老年人心理、行为的研究,引导老年人学法知法守法,预防老年人犯罪,依法打击老年人犯罪。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落实好有关老年人优惠优待政策实施。加强针对老年人的金融理财、电信诈骗、购物消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知识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识别和防范非法侵害的能力。落实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义务,保障老年人在物质赡养、生活扶助以及精神慰藉上的权益。严厉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立市、县(区)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及联络员三级老年维权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法律维权。完善老年维权机制,继续推进老年人援助“绿色通道”和“两优两快”落实,把农村、偏远海岛、高龄、空巢、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群体列为维权重点对象,提供灵活的专项援助服务。关注和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