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优化布局为突破口,推进国企市场化转型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聚焦企业主业实体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
1.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资本投资运营和资产经营管理分离的原则,探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搭建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产业集团功能鲜明、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国资经营格局。优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职能定位和管控模式,作为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营主体,专司资本运作和投融资业务,有效发挥其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作、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作用。产业集团公司作为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主决策,逐步探索授权经营机制改革,赋予产业集团企业更多经营管理自主权限。
2.推进专业化整合。按照同质合并的原则实施分类改革,整合功能相近、行业相关的资源,加快推动资源向主业企业和优势企业集中,着力打造城市建设、交通旅游、油气产业、海事服务、商贸物流、特色海洋产业等主业突出、资源集聚、优势明显的专业产业集团,更好地发挥战略性重组的联动效应和协同效应,推动国企向市场化、实体化转型。
3.清退低效无效资产。围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完善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指导企业进一步深化压缩管理层级,梳理清退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三)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提升国企综合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效益,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1.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则,鼓励国企根据不同功能定位,有效利用产权、证券市场、政府间合作平台等,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调整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支持国有资本主导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等项目,通过特许经营、ppp、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入非公资本参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探索开展骨干员工持股。坚持改股权与改机制并重,引导混改企业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步增长,鼓励国有企业建立高水平创新联合体和公共研发平台,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科技产业转型。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应用,推进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数字产品和服务。加快建设供应链、产业链数字化协同平台,提升产业链资源优化配置。
3.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通过强强联合、混合参股、内部重组等方式,积极开展优质资源和潜力企业开放性战略并购重组,加快竞争类企业核心资产、功能类企业竞争性业务资产在境内外上市或挂牌,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强化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全面梳理筛选可上市优质资产,形成多层次发展梯队。
(四)以完善治理结构为落脚点,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力,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建设。
1.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通过有效划分国企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2.落实董事会职权。规范董事会运作,完善董事会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效益。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决策作用,明晰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3.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市场规律对企业经理层进行管理,拟定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人员范围、任期管理、契约签订、考核评价、薪酬激励、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实现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充分激发企业经理层的活力和创造力。
4.探索建立“外派内设”的监事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制度,加大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制衡作用,进一步促进监事会规范运行、规范管理、规范监督。
(五)以安全发展为底线,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聚焦关键业务,建立市场风险、债务风险、投资风险、贸易风险、金融风险等重点风险的预警应对机制,防止风险升级和扩散。强化内控制度刚性约束,切实提升国有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明确风险防控主体职责,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协同推进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国有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强化管理体系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完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执行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和企业重点创新项目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确保国资国企整体良性运转。
2.全力防范债务风险。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监测管理。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以企业成长性、效益、偿债能力等方面指标为辅助,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资产负债监测与预警体系。健全资产负债约束的考核引导,将降杠杆减负债成效作为企业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分类管控重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完善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做好债务风险监测。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健全财务集中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统筹组织偿还债务和生产发展资金,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安全着陆。落实集团公司对所属子企业的负债管控责任,强化子企业资产、财务和业务独立性,防止风险传染和集聚。增强国企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聚焦主业,深化管理提升,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3.强化经营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突出防范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诉讼、管理不严的法律风险,竞争力不强、产品单一的市场风险,流程不全、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实的投资风险,融资渠道单一、政策性调整利率、外汇等的金融业务风险,贸易成本消耗、产品生产过剩的贸易业务风险等,确保企业经营风险可控。加强境外投资、法律诉讼、税收合规、政治等风险管理,确保境外资产安全可控、有效运营。
(六)以人才强企为导向,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人才强企战略,紧扣国有企业人才发展新需求,抓好“引才、育才、留才、用才”机制突破,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国有企业培养一支忠诚于企、奉献于企的高职业素养人才队伍,为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