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紧紧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分类实施引才育才措施,建设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党群工作者四支队伍,培育储备一支政治坚定、善闯市场、勇于担当的企业家队伍,打造一批数量充足、梯次配备、衔接有序、特色鲜明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
2.健全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人才选拔任用、人才吸引聚集、人才评价发现、人才流动配置、人才激励保障等管理机制,推动人才使用效能提升、人才资源总量充足、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促进我市国有企业人才总量、结构、素质全面适应我市国有企业发展需要。
(七)以加强党建为引领,夯实发展政治基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决策部署,以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政治领导作用为根本,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国企基层党建品牌,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努力打造一批党建强、业绩优的先锋型企业。
1.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推行企业法人党员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体制。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全力提升国企基层党组织能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突出政治功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主题党日活动,抓好基层党组织星级考评,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积极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国企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事项的管理,防止决策、交易、工程、采购等领域暗箱操作、利益输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决策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重大任务和涉及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国资国企改革重组、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市国资委负责对规划实施、评价、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审核把关。建立国有企业一把手抓战略、讲战略、述战略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过程推进战略制定、决策和实施各个环节,并向出资人报告企业战略年度实施情况。
(二)加大项目要素支持力度
完善国有企业建设项目资金多渠道补充机制,建立完善公共交通、文化体育、科技创新等公益性项目补贴或政府采购长效机制,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和正常运营。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安排向承担基础性、民生性项目投资建设任务多、债务负担重的企业倾斜,切实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三)优化实施考核机制
国有企业根据自身的规划目标、任期考核目标及年度考核目标,明确规划的实施方式、措施、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规划与考核的互动协同,确保规划在国资监管与国企经营管理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结合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考核,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对合法经营、大胆改革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予以免责或酌情从轻、减轻处理,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