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本《规划》将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与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森林浙江紧密结合,遵循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立足舟山市林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基础之上,总结“十三五”林业建设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舟山市“十四五”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空间布局,明确“十四五”期间的五大类六项重点建设工程。本《规划》的编制将为舟山市“十四五”林业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
一、规划背景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理念之一。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承担者,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谋划好林业发展,对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具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设高质量海上花园城市,推动舟山林业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舟山市与国家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与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和高质量建设森林浙江紧密结合,根据“十四五”国家林草发展纲要和《浙江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结合舟山市林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舟山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盘统筹协调发展舟山林业,作为全市“十四五”时期林业建设的行动指南。
(二)规划必要性
1.高质量实现社会主义远景目标的战略选择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已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国家要求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林业发展将全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的进步,有效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牢固筑立沿海安全生态屏障,为高质量实现社会主义远景目标发挥重大作用。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首先加快林业发展,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不懈地加强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3.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举措
长三角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舟山市林业应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高效利用区域内各方资源并贡献出“舟山力量”,紧抓一体化战略机遇,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打好绿色基础,夯实生态基底,有效推动未来林业高质量发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举措。
4.新时代展示舟山“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主要途径
林业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最能直观反映生态建设成效。舟山市“十四五”林业发展将以展示新时代“海岛风景线”为重要窗口,以建设高品质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为重点,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向世界各国展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卓越成效。
二、“十三五”建设回顾
(一)区域概况
舟山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背靠上海、杭州、宁波大城市和长江三角洲辽阔腹地,踞中国南北沿海航线与长江水道交汇枢纽,是长江流域和长江三角洲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全市由2000多个岛屿组成,号称千岛之城,境内景观优美,生态良好,文化向善,宜居适存,全市区域总面积2.22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08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
舟山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海洋性气候特点,孕育和保存了滨海特有的丰富植物资源,境内维管束植物186科795属1801种,包括天然分布的濒危植物有21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普陀鹅耳枥。境内有陆生野生动物293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獐、黑鹳、中华风头燕鸥等28种。
舟山市辖定海、普陀、岱山、嵊泗二区二县,截止2020年末,常住人口115.8万人,户籍人口96.2万人,财政总收入254.5亿元,地区生产总值1512.1亿元。
(二)“十三五”林业建设成效
“十三五”期间,舟山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省、市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美丽浙江和大花园建设等中心工作,加强生态建设,发展富民产业,强化资源管理,完成了林业“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建设、森林产业建设和森林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繁荣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十四五”林业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国家森林城市成功创建
舟山市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讲话,用实际行动深刻实践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城市森林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2个、“一村万树”示范村(森林村庄)31个。2018年,舟山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为国内首个群岛型国家森林城市;2016年、2017年,岱山县、嵊泗成功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
2.国土绿化美化持续推进
舟山始终以“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为目标,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深入实施“绿色生态舟山”、“森林舟山”建设工程,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4万余亩,实施珍贵彩色森林建设面积10万余亩,新植各类珍贵树种190余万株,完成森林通道建设120余公里。林木蓄积量201.46万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34.35立方米/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66%。
3.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以保障森林安全为目标,通过各项举措有效提高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资源保护能力。“十三五”期间,积极组织开展“飓风1号”“春雷”“雷霆”“绿剑”等专项行动。全市共建成222个森林消防视频监控点,整合公安、水利、三防、五水共治监控探头195个,有效监控范围覆盖了全市重点生态公益林区90%以上区域,实现了全市风景名胜区、重点乡镇、重要设施周边、公墓区和散坟集中区等重点林区的监控全覆盖,监控区域提供全天候24小时视频监控服务。切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队伍建设,全市共组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47支、1315人,全市现有专职护林员761名。全市完成松材线虫病人工清理面积4.6万余亩,完成药剂注射防治7.98万支;普陀区于2019年撤销了松材线虫病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