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构建全方位企业优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梳理重点企业名单,制定重点企业联络工作方案,依托各职能部门组建企业服务团队,打破窗口化、固定化服务模式,满足企业个性化和全流程发展需要。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建立涵盖公、检、法等机关的建筑业企业法律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排查分析企业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指导企业法务部门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经济犯罪,加大合同纠纷、工程款纠纷调处力度,维护合法权益,为建筑业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和专业法律服务。搭建市场开拓服务、创新研发平台、财政支持服务、人才开发服务、综合信息服务、融资等服务平台,为全市建筑行业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规划实施的全面领导,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上来,转变思想观念,将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进行培育,落实新发展格局要求。加强建筑产业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建立完善指导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设立由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建筑业发展协调机构,定期研究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完善规划衔接机制,分解建筑产业发展质量、规模与效益目标,压实主体任务,加强责任考核。加强本规划对全市建筑业发展的指导与统领作用,做好与国家、浙江省和我市相关规划的协调与配合。
(二)强化实施落实
以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抓落实,以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抓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遵循“动态管理、分批落实、试点先行”的原则,根据本规划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发展措施的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和具体实施举措,使规划落实情况可量化、可考核。做好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查找工作不足,调整工作方向。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情况,探索实践相关的建筑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探索实践先行先试的举措,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加强我市建筑行业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政企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和职业道德标准,不断提高协会引领行业发展的效力。
(三)鼓励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智慧,全员动员、积极行动。成立我市建筑业科技创新、产业化发展的专家智库,邀请社会各界专业人士为本规划的更好实施建言献策。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和渠道宣传有关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市重点工程、示范项目的宣传展示,为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做好示范引领
将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情况和成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在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过程中,优先考虑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建设的项目。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以及工程造价改革、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支持推动示范项目、试点企业和示范区建设,探索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强化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