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组织体系。积极开展省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示范建设,打造1个农合联发展中心示范圈,培育3条农合联建设特色辐射带。优化市镇两级农合联运行机制,完善理监事会议事规则,全面推进镇级农合联实体化运作。健全农民合作基金和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运作机制,健全农民合作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确保资产经营公司10%利润用于为农服务。推进数字农合联建设,打造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鼓励镇级农合联成立党支部,力争培育“党建 农合联”示范点10家。

  (3)加强平台运行。推动农事服务中心规范运转,打造建设运营“双示范”农事服务中心10家,实现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动产业农合联特色运作,培育示范性产业农合联10家,新增省级产业农合联3家以上。推动村级综合服务社功能发挥,实现一般性村级服务社服务全覆盖,培育示范性村级综合服务社50家以上。开展“三位一体”供销社基层社提升行动,打造全国百强基层社1个以上,评选规范运营“三位一体”基层社10家以上。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深化农村承包地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延长流转期限、优化流转方式,落实土地流转准入审核机制,制定出台产业准入标准和配套政策,实现集中收储、连片流转、成片开发。提升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规范交易行为。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进一步推广委托经营、全程托管服务等多元化规模经营模式。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及抵押贷款风险缓释补偿机制,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2)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健全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房确权登记“一件事”办理。探索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出租、联营、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通过适当的改造发展养老养生项目和精品民宿,力争到2025年各镇(街道)均有1个以上村开展闲置农房激活利用试点。完善闲置废弃低效宅基地退出、补偿、安置、收益分配等配套政策,全面推开闲置低效宅基地整治利用,实施复绿、复垦及就地建设。

  (3)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入股、合作等有效利用方式,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探索形成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3.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健全完善“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和活化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三权”抵(质)押贷款,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水域、滩涂养殖等静态抵(质)押融资模式,盘活集体林地、荒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镇一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依托市、镇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健全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保障农村资产依法合理合规交易。推进交易信息平台和产权登记备案平台联网一体化,引导更多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4.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运用支农再贷款、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信贷投入,确保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切实降低“三农”融资成本。提升金融保险机构为农服务参与度,鼓励其在镇级农事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设立直营点、代办点。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深化拓展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授信成果应用至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力争率先构建较为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优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惠金融服务。探索创新适合农业产业链、农村基础设施的融资服务模式。创新政银担保合作机制,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惠农e贷”“和美慈农”“中邮惠农贷”系列专项贷款,推进农资贷、兴农贷、助农贷等助农信贷产品,完善农户小额担保公司运行机制,扩充融资担保资本金。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提标、增品。

  专栏4:农村改革重点建设工程

  1.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工程

  聚焦聚力事关“三农”发展全局、事关农民利益的重大改革项目,推动农村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释放新活力、注入新动能。持续深化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家庭农场标准化建设试点、全国和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省“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示范建设、宁波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力争列入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省级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积极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2.“两进两回”工程

  高质量推进“两进两回”,进一步畅通人才、科技、资金等下乡通道。力争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省级星创天地2家,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5%;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300亿元以上,农户贷款余额达到560亿元,农业信贷担保额1.9亿元以上;培育青年“农创客”“新农人”各500人以上,创建省级“青创农场”5家;吸引万名新时代乡贤参与投资兴业、建设家乡,实现镇(街道)乡贤联谊组织、重点村乡贤参事会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是一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影响持久而深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宣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条例、省委农村工作实施办法,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把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市委农办要充分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三农”工作。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细化措施方案,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稳步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积极向国家和省里争取各类改革试点,拓展“三农”发展政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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