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优化灵活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坚持让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以市场逻辑引才。赋予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究型机构更大的人才引进认定自主权,对院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允许设置特设岗位,突破单位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自主制定特设岗位人员收入分配倾斜办法。探索市场化引才荐才模式,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人才发现、举荐、引进等方面的积极性,积极融入宁波海外合作中心、人才大使等全球引才网络,优化以赛引才、以会引才、以才引才等路径,引导各类机构和人才向奉化举荐高层次人才。

  2. 构建科学精准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针对高层次人才、青年创业人才、技能人才、新经济人才等不同领域人才特点,研究制订分层分类的人才评价体系。针对科技创新领域人才,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针对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健康服务等服务业领域人才,研究制订不以学历为唯一标准的评价体系。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扩大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范围。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支持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行业协会承接人才评价职能。

  3. 完善价值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试行并逐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 x”管理模式。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合理分配职务科研成果转化转移收益,鼓励成果优先在区域内转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体系。落实创新创业奖励激励政策,加强人才荣誉激励,积极推进人才申报国家友谊奖、宁波茶花奖、宁波荣誉市民等荣誉称号。

  4. 健全顺畅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不同区域和体制之间人才充分共享和柔性流动通道,积极融入长三角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机制。健全科技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双向流动机制,落实科技人员在岗离岗创业政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人才使用、管理等创新政策试点,创新人才驿站编制挂靠机制。研究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通道。畅通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健全统一规范、开放合作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构建完善相互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和交流合作机制。

  (五)数字赋能优化服务供给,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

  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不断优化人才就业创业便利化、精准化服务供给,构建引得进、干得好、留得住的全生命周期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开放包容、活力迸发的人才发展生态。

  1. 构建全周期政务服务体系。以宁波“人才码”试点区建设为契机,推进数字赋能,聚焦人才服务政策集成、流程优化和系统管理,打造覆盖人才创业创新全周期的政务服务体系。以深化人才创业创新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为抓手,持续优化“一键通”平台的集成度和体验感,全面推广使用“人才服务码”,实现人才政策主动推送、一表并办,人才服务一码通用。深化“人才之家”建设,切实放大博士联谊会平台效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人才“飞地”、投融资机构、专营运营团队和创新平台对接,常态化开展云招聘、项目路演、资本对接等系列活动,打造集双创服务、科创集群、产业对接、人文空间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线上 线下”人才服务综合体。深入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等,进一步降低人才创业创新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2. 打造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宁波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17条举措,制订出台奉化区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意见,实施金融服务人才发展“六个一”工程,为人才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到壮大期的全周期金融支持。统筹整合政府引导基金、天使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加大对人才企业的风险投资。健全科技信贷扶持机制,研究建立人才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加强资本对接服务,整合金融创投、法务商务、人力资源等市场服务力量,联合政府和市场资源,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融资与社会资本对接平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行知识产权融资保证、企业研发损失、产品研发责任等险种,支持创业创新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等。

  3. 筑牢全方位安居保障体系。健全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人才安居购租补“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持续加大人才住房供应,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达80万平方米,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16.47%。提升轨道沿线、重点产业集聚区周边人才租赁房配比,鼓励产业园区、功能区加大人才安居专用房配建力度。加大青年人才社区、青年驿站推广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租赁型青年人才房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力度,提升青年人才安居保障水平,允许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结合新一轮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建设,聚焦居住环境打造和公共服务配套,推进产业功能、居住功能和生态功能有机融合,营造高品质居住环境,不断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

  4. 完善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着眼于人才普遍关心的医疗健康、子女入学等切身问题,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打造优质便捷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段学校保障举措,积极引进国际化教育资源,为人才子女入学提供多元化教育资源保障。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依托宁波市第一医院和大学医学院,切实提升区域医疗水平,建立完善分层分类的人才医疗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制度,为基础人才提供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完善商业医疗保险体系,加快构建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强化“一把手”首要负责、直接谋划、亲自督办的工作领导体制,健全“统一领导、各级协调、多方协作”的人才工作运行体系,形成推动人才发展的强大合力。根据规划要求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行动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加大人才工作人员配备。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确保规划全面落地、有效实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对人才经费的支持力度,确保年均增长15%以上,加强部门间财政资金统筹联动。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加强人才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投入,重点向经济社会发展关注的新兴领域和特色产业倾斜,在重大产业政策中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进一步提升人才经费使用绩效,加强人才专项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提升人才投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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