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培育数据要素流通。探索建立数据交易中心,引导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数据交易市场运营体系。探索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推动数据流通交易制度化发展。加强统筹管理及行业自律,推进数据交易机构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织密数据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数据资源跨国(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建立,开展商务数据跨境流动试点,探索建设数字特区。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加快形成数字立法实践的“杭州样本”。

  专栏11 数据治理体系构建重点方向

  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快推广《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以下简称dcmm)国家标准,推动全市数据管理能力整体提升。面向金融、制造、能源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优秀案例征集,编制形成最佳实践典型案例集,并向其他行业推广应用。鼓励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资金补贴、人员培训、贯标试点等方面加大对dcmm评估优秀案例的支持。建立覆盖全业务链条的数据采集、传输和汇聚体系,创新数据融合分析与共享交换机制,形成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治理闭环,强化业务场景数据建模,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提升数据洞察能力。支持企业探索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落实《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推动工业数据实现科学管理。

  建立健全数据标准。推进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鼓励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参与数据采集标准制定,率先推动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建立规范的数据采集标准。以“一数一源”为目标,健全数据质量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公共数据、社会数据开放标准,提升数据共享互认水平。

  打造数据治理生态。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强化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建设。依托数据国际流通协同开放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建立数据治理产业联盟,推动“政产学研用”交流合作,打通企业数据和社会数据。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探索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大数据治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数据治理专业化水平。支持从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可访问性等维度,对数据拥有方的全生命周期各阶段数据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对数据治理服务提供方的pg电子官方的解决方案服务能力进行评价,提升全市数据利用效能。

  (六)布局数字基建,夯实数字经济新底座。

  聚焦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加快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融合升级,为我市各行各业智能化发展提供基础支持,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1.建设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千兆城市,推进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升级骨干网和城域网,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构架及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形成国际化区域通信枢纽,有序推进5g网络布局和独立组网建设。加快部署基于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推进高速、中速、低速物联网协同部署应用,大力部署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卫星网络与地面网络融合架构建设,重点推动“北斗 ”融合创新应用。加强偏远农村、山区等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强化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云计算数据中心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统筹全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发展。按需部署边缘计算中心,加快推动数据中心从“云 端”集中式架构向“云 边 端”分布式架构演变,开展传统数据中心整合改造试点,搭建云计算等多元普惠公共计算设施,引导数据中心向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布局发展,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公共云计算平台。

  3.布局城市融合基础设施。统筹全市现代化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等,实现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的智慧化发展。推进城市管理公共设施与5g、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充分利用智慧灯杆、智慧井盖、智慧管网等载体,部署城市数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打造具备边缘存储、计算等能力的终端感知网络。扩大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等设备应用范围,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推动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导航技术、地理空间技术等在照明、市政、气象、环保等行业的推广普及。整合城市运行数据资源,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打造新型智慧城市三维数字底座,有效提升城市物联感知能力。

  4.发展乡村融合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图像识别、区块链、遥感等数字技术在耕地保护监督、动植物防疫和病虫害防治、“肥药两制”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大数据、北斗定位、智能控制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中的应用,研制推广农用无人机、农业机器人,探索建立无人作业农场,提升农业机械智能化水平。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工程,推动区块链、物联网、二维码等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面的广泛应用。搭建数字化监测网络,运用农资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低收入农户等大数据分析,提升乡村自然资源、人居环境、农村住房、低收入农户增收等领域数字化管理和综合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乡村电商基础设施,持续培育建设电子商务专业村,建立健全农产品网络销售的物流设施、供应链设施和支撑保障设施。

  (七)凝聚优势资源,营造产业发展新生态。

  吸引一批全球数字经济一流企业和精英人才,扶持一批独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厚植成长沃土,形成集聚效应,集全球优势资源,共促数字经济发展。

  1.打造数字经济企业矩阵。实施领军企业“鲲鹏计划”,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机制,加大对国内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的招引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关键核心技术先进、产业带动性强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支持位于产业链前端的数字经济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加大电子制造、安防、网络通信等领域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数据资源优、产品应用广的本土企业。实施“独角兽计划”,加大政策扶持,促进“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企业生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搭建多层次资本对接平台,推动优质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实施新一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企业”双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继续落实培育认定支持政策,增强源头培育能力,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形成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

  2.建设全球人才“蓄水池”。实施全球英才杭聚工程、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专项行动、青年人才弄潮工程,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打造数字经济领域人才高峰。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培养和集聚各类创新团队、职业经理人团队等高端人才团队,探索将体现市场价值的要素列入人才分类认定评价体系。鼓励高校增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培养数字化转型工程技术和应用技能型“数字工匠”和卓越工程师。构筑“热带雨林”式人才生态政策优势,探索成立人才集团,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方式。深入实施“揭榜挂帅”机制,打造知识技术服务众包平台,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建立“科研院所引才、全市统筹用才”的有效机制,推进知识技术和科研人才共享。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联盟和人才培育基地,支持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大数字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支持在中小学阶段增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经济相关课程内容,逐步推广编程教育。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杭州人才码”,动态更新人才政策,优化“人才一件事”服务举措,提升人才服务质量。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进一步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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